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管理公开 > 行政执法公开

关于征集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公告

时间:2025-07-31 10:35:1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为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和省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拟在全县范围内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县内设立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中选若干家。

  二、联系点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及诚信守法意识和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有一定了解;

  (三)自愿承担社会责任,能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检查、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当前不存在正在公示的失信信息;

  (五)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三、联系点主要职责

  (一)向司法局反映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特别是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本企业、本行业的执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二)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不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协助查处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及时向司法局反映其了解的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应邀参加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提供企业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五)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四、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电话或书面征询意见等形式,及时听取联系点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及时解答联系点有关行政执法问题的咨询,组织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联系点涉及行政执法的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帮助企业预防行政违法问题;

  (三)及时处理联系点反映的违法执法问题,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决定书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纠正;

  (四)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联系点反映的违法问题;

  (五)对联系点反映的涉企行政执法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论证,采取相应措施研究解决;

  (六)其他有关涉企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设立期限

  县司法局每三年组织一次联系点设立工作,本期届满后企业联系点自动取消,有意愿继续担任联系点的,可以按程序继续申报。

  、设立程序

  采用自主报名推荐形式。

  (一)填写表格。符合条件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请填写《乳源瑶族自治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推荐)表》,如实、准确填写,于88日前将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县司法局三楼法律事务股(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751-5368103

  (二)审核。由县司法局根据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对申报及推荐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三)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县司法局将进行调查核实。

  )明确联络员被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单位,明确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

  七、撤销条件

  (一)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

  (二)不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

  (三)主动提出取消联系点申请的;

  (四)有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行为的;

  (五)县司法局经研究论证,认为不再适合继续担任的。

  、履职评价

  县司法局定期组织对联系点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积极履职、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乳源瑶族自治县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申报(推荐)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