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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县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3-11 15:03:09 来源:县发改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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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乳府规〔2021〕3号)自2021年印发以来,有效并规范推进了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建设,该通知有效期五年,将于2026年6月28日到期,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粤府〔2023〕93号)《韶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韶府规〔202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县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分别是总则、政府投资项目谋划、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

  第一章为总则,共六条。主要阐述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投资领域、基本原则、投资方式、职责分工等方面。

  第二章为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共二条。主要明确了项目谋划储备原则、行业把关等方面。

  第三章为政府投资决策,共九条。主要规定了规划指引、前期工作要求、审查内容、审批程序、审批平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等方面。

  第四章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共五条。分别从编制程序、计划内容、列入计划条件、预算衔接、资金拨付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章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共六条。分别从开工条件、资金保障、项目后评价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六章为监督管理,共四条。分别从监督检查、信息共享与档案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章为附则,共四条。主要对法律责任、解释部门、施行日期、实施期限等进行说明,废止部分文件及说明《管理办法》有效期为5年。

  三、修订情况

  与2021年印发的管理办法相比,本次《管理办法》在做好与现行规章制度衔接基础上,充分吸纳近年来项目审批过程中项目单位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项目的谋划储备、审批环节、建设环节、投资计划等方面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审批规定

  审批环节上,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审查)等各个环节按投资规模细化了审批权限以及对审批要件作了规定,明确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重点以及需要提交的审批资料。

  (二)从严控制和节约政府投资资金

  强化了概算作为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投资概算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得突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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