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乳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4〕205号)要求,对2012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十三届县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继续有效、重新修订、决定废止和宣告失效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政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1-5382511。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决定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
2.决定重新修订的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4.决定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