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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8 11:29:0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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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5〕74号)、《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市建字〔2025〕1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乳源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乳人社函〔2025〕7号)精神,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现就2024年度我县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文件依据

  (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号);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

  (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四)《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受理材料时间

  申报高、中级职称按照《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市建字〔2025〕13号)文件要求报送市建筑职称评审办;申报初级职称材料(含职称认定)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未按时报送者不予受理材料。

  三、受理材料地点

  乳源瑶族自治县建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县住建管理局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建筑职称评审办),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205号县住建管理局三楼办公室。

  四、申报指引

  (一)报送单位应指派专人按规定时间一次性集中报送,报送单位应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3.《2024年度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4.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截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显示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截图);邮箱地址:ryhbjsj@163.com,邮件主题应以“报送单位全称”命名。

  (二)申报材料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至县建筑职称评审办。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应同步提交审核。如未完成以上审核程序即报送至县建筑评审办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初级职称评审纸质材料清单

  1.表一:()级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

  2.表二: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3.表三:()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2份原件、10份复印件);

  4.表四:证书、证明材料;

  5.表五:业绩、成果材料;

  6.表六: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7.表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

  8.表八: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字数要求1000-3000);

  10.职称申报承诺书;

  11.业绩项目核查表。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纸质材料清单

  1.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档案袋封面;

  2.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3.()级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2份原件);

  4.业绩证明(含辅助证明材料等);

  5.其他材料(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成绩单、社保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6、职称申报承诺书;

  7.业绩项目核查表。

  (三)电子文件夹清单

  1.业绩、成果材料原件扫描件PDF版;

  2.证书材料:原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籍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或档案保管部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PDF版(不用提供纸质版);

  3.可编辑Excel/Word版:申报名单汇总表、业绩项目核查汇总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级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四)纸质材料应按规定报送至县建筑职称评审办,电子文件夹要求用U盘拷贝(申报人提交时应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其中各项目业绩成果材料应以“项目全称”命名),电子文件夹应与纸质材料同步提交。评委会受理纸质材料后,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确保网报材料已提交至乳源瑶族自治县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夹内容、网报材料所填信息应当相互一致,所有表格与表格之间的内容也应当相互一致,不可自相矛盾。

  六、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省相应专业评价条件的申报要求。

  2.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和时效等)是否存有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提供的复印件是否有验证人验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应符合有关规定。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任出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体现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是否按调整后的方法计算,材料申报时间、公示时间、盖章审核时间前后是否矛盾。

  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如实履行第一审核职责,按规定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级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受理投诉举报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核查的,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可先行报送,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送县建筑职称评审办。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出通知后第二天起算。

  (二)主管部门复核

  1.核实原件。申报人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经主管部门核实后加盖原件核对章。

  2.标注主管部门。在申报材料袋左上角标明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全称,应与职称管理系统显示的主管单位保持一致。

  3.对照材料清单提供相应材料,复核申报材料是否完整。

  (三)县建筑职称评审办受理审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2.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等要求。

  3.没有使用规定表格或填写不规范。

  4.填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5.未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6.城乡规划专业申报材料。

  7.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应客观如实反映本人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二)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280元/人,于确认受理评审材料后缴纳。评审费直接缴入县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逾期未按要求缴费的申报人,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附件:1.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zip

                    2.2024年度申报名单汇总表.xls

 

  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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