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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新校区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26-10-22 17:17:36 来源:县委党校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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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后续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校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由中选代理为我校新校区4个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包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后续由代理机构按规定组织各包采购,含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新校区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遴选项目概况

  本次遴选确定一家代理机构,承接党校新校区同期实施的四个货物类采购包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采购包清单如下:

  采购包1: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包2:健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3:宿舍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包4: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

  四、遴选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科学评估、综合评审、择优确定,遴选确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承担本批次所有采购包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

  五、代理服务内容

  中选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委托协议约定范围内,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采购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本批次所有采购包的全部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分采购包编制采购文件,按需组织专家开展需求论证,提交我校审核定稿;

  2.按规定流程分采购包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等采购信息;

  3.规范接收供应商报名、发售采购文件,做好相关登记管理;

  4.根据各采购包需求,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踏勘、开展采购答疑工作;

  5.依法依规分采购包组建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协助我校规范组织开标、评审活动;

  6.按要求公示各采购包评审结果,依规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7.协助我校妥善处理各采购包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做好投诉答复相关事宜;

  8.提供采购合同备案咨询服务,分采购包协助我校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备案;

  9.分采购包收集、规范整理、完整归档全套采购资料,按时移交我校;

  10.配合财政、审计、巡察等各类监督检查,按需提供全套采购佐证材料;

  11.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其他采购代理相关工作。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响应单位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参与遴选的授权书);

  (二)必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即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库内的备案单位(提供登记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三)具备完善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在韶关市范围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或办公场地租赁合同证明);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并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团队人员承诺无行贿犯罪、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七)近三年内具有相关政府采购代理业绩不少于3项(业绩材料提供委托合同或采购公告截图,加盖公章,业绩材料应清晰体现代理服务内容);

  (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对应分值;

  (九)其他证明企业综合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有意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在本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17:30前,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响应文件须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授权代表本人于工作日内到场提交至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线上等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女士0751-5383462、李女士0751-5375886,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源泉路2号县委党校四楼办公室。

  (二)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请认真对照本公告第六条响应单位资格要求和评选办法相关条件,编制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服务方案须重点针对后续多个采购包并行组织采购做好实施保障。

  所有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由我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开展综合评审,遴选结果另行公告。

  八、评选办法

  我校将组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对响应单位提交材料进行综合量化评审,评审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20%);

  (二)企业业绩、综合实力与代理服务费报价情况(30%);

  (三)企业管理情况(20%);

  (四)采购代理服务方案(30%);

  (五)企业信誉情况:响应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取消遴选资格: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状态;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仅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单位,不属于货物采购;四个采购包后续采购方式由采购人依法确定,可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各采购包单独核算限额、单独实施;我校有权决定单个采购包是否实施,代理机构不得以此主张费用;中选后各包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单独实施、单独归档。

  2.本次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评价指标5.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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