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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新校区智慧校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26-09-30 16:22:40 来源:县委党校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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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采购相关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校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我校智慧校园项目提供专业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新校区智慧校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遴选单位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

  三、遴选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科学评估、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方式遴选代理机构。

  四、代理服务内容

  中选代理机构须在委托协议约定范围内,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采购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完成以下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项目采购文件,根据项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提交我校审核确认定稿;

  2.按规定流程发布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等采购信息;

  3.规范接收供应商报名、发售采购文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4.根据项目需求,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踏勘、开展采购答疑;

  5.协助我校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配合我校规范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6.按要求公示评标结果,依规协助发放中标通知书;

  7.协助我校妥善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做好投诉相关答复材料准备工作;

  8.提供采购合同备案咨询服务,协助我校完成采购合同签订;

  9.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完整归档采购全过程资料,按时移交我校;

  10.完成我校委托的其他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五、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参选单位以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遴选、盖章及签署文件,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二)须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库备案单位(提供登记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具备完善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近三年内,参选单位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失信记录已失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被法院生效判决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违法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有意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于本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 10 月 13日 17:30 前,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参选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文件须由参选单位授权代表在工作日现场递交至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递交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1-5383462

  递交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源泉路 2 号县委党校四楼办公室。

  (二)参选单位须认真对照本公告第五条资格要求及评审办法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含:企业综合实力材料、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方案、代理服务费报价、业绩证明材料、未承接我校其他采购代理项目承诺书及其他佐证材料。

  (三)我校对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参选单位开展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综合评审,遴选结果另行公告。遴选结果将在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七、评审办法

  我校成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对参选单位提交材料进行综合量化评审。评审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20%);

  (二)企业业绩、综合实力与代理服务费报价情况(40%);

  (三)企业管理情况(20%);

  (四)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方案(20%);

  (五)企业信誉(一票否决项)。参选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遴选资格:处于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状态;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内,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 3 年内存在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评价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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