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农农〔2026〕94号)、《关于统筹服务资源开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632号)精神,为推动建设一批布局科学合理、运营管理规范、服务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结合我县粤北山区实际农业生产情况,我县拟建设乳源瑶族自治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确保中心长效运行,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乳源瑶族自治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以盘活存量涉农资源、联动多元经营主体、融合公益服务与市场化运营为核心,构建“县级农事综合服务枢纽+镇村(区域)性服务站点”体系。中心以全程机械化农机作业服务为核心,因地制宜拓展农资供应、数字信息、加工销售和金融保险等服务功能,承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的相关服务事项。中心职能按服务性质可分为公共性、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两类。
(一)公益性、公共性服务。主要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农技推广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指导、农业市场信息发布、农民培训等服务,协助做好农业发展规划和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分析,协助政府做好应急救灾复产等工作。
(二)经营性服务。主要在行政部门授权下,由服务中心统筹区域内各类服务资源,在约定的经营范围内向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以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如机械化育秧、播种、病虫害防治、施肥、收获、烘干、仓储等)为基础的全产业链、全周期服务。
结合乳源瑶族自治县粤北山区农业生产特点及“百千万工程”部署,中心重点服务粮油作物生产,兼顾油茶、蔬菜、稻渔综合种养等特色产业。
二、遴选条件
申报对象主要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强村公司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运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施主体原则上为1家,运营主体可多个主体参与。多个主体参与运营的,应统一运营管理方案,产权清晰,职责明确,并建立权责相适、核算精准的利益分配机制。
(二)建设主体有固定运营场所,运行规范,社会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四)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可提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3000亩。
(五)配备与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作业场地及设施设备。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8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50%以上),能协调整合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3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1500平方米。
(六)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资源。
(七)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
(八)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
(九)在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业务指导下配合开展中心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与监督。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中心运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包括:
1、乳源瑶族自治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运营主体情况简介(含成立基本情况、运行情况及服务能力等);
5、中心运营管理制度及方案;
6、“信用广东”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场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8、现有设施、装备、场地图片及服务情况等佐证材料;
9、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附材料目录和页码),纸质材料各页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
(二)审核推荐。各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项目申请单位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在申报材料上加具意见、加盖公章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
(三)评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料审核及现场核实。须满足遴选条件,在满足全部遴选条件的基础上,综合服务能力与规模择优确定。
(四)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乳源瑶族自治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
四、相关要求
(一)统筹利用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小农户”,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鼓励自营、联合运营等运营模式创新,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可持续、农民得实惠的长效运行机制,发挥已投基础设施的联农带农作用。
(三)运营主体应坚持“改扩建”为主原则,在有效盘活现有各类分散服务资源、补齐关键薄弱服务环节短板的基础上,强化运营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四)鼓励供销社、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运营。
(五)各镇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原件核对,确保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
(六)运营主体确定后,应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运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考核办法等内容。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止(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3楼(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三)联系人:李志勇
(四)联系电话:0751-5382221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则以上级文件为准。本公告由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乳源瑶族自治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书.docx
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