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119533.87公顷,涉及乳城镇、桂头镇、大桥镇、一六镇、洛阳镇、大布镇、必背镇、游溪镇、东坪镇共个9个镇,各镇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详见附件1,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详见附件2。
二、管理要求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三、其他说明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1 乳源瑶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面积统计表.docx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