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2025年秋季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关于规范有序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通知》(韶教基〔2020〕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城区小学
1.具有我县城区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非城区户籍、年满6周岁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持不动产权证(2019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符合流动人口入学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乡镇小学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义务教育,且在学校招生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流程、区域
(一)报名方式
1.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采取网上报名+部分现场审核资料的方式进行。
2.乡镇小学一年级新生不需要网上报名,请家长关注学校通知,到学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料审核。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2日—5月30日
(三)报名流程
1.第一步:家长扫描二维码或电脑登录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学生信息,上传证件资料。家长于5月12日至5月30日期间将学生出生证、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无产权证则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水电费缴费凭证)、租房合同、务工证明、居住证等证件资料拍照上传报名平台。如学生未入户,则带上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教育局一楼教育股现场报名。温馨提示:上传相片时,请注意相片的清晰度及方向(横向)。建议家长使用微信中的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数字空间--证照信息--点击相应的证照截图(或发送至邮箱)保存至手机相册后再上传。
幼升小报名地址(电脑端):https://rxbm.ruyuan.gov.cn/login
幼升小报名地址(手机端):https://rxbm.ruyuan.gov.cn/wx/login
2.第二步:6月3日至6月10日,教育局组织幼儿园进入报名系统审核家长提交的资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和齐全,发现资料不一致或不齐全的,及时通知家长修正报名信息或补齐证件资料。审核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出《儿童基本信息表》下发,家长及幼儿园审核员均需签名确认,于6月15日前按班级整理后上交至教育股备查。
3.第三步:复审资料。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复审。
4.按照《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市教〔2025〕6号)精神,“支持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子女随学就读同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在符合入读、转学有关规定和学位空余情况下,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双(多)胞胎子女、多孩子女申请入读哥哥姐姐现就读(不含毕业年级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读。家长须在报名时填写《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并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由县教育局进行核准。
(四)相关区域
1.城区小学是指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一小学、乳源瑶族自治县金禧小学、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中心小学、广外乳源实验小学(东湖小学)。
2.城区户籍是指鹰峰居委会、松峰居委会、源峰居委会、云峰居委会的户籍。
3.乳城镇坝厂村委会、大群村委会、河北村委会、大联村委会、云门村委会、鲜明村委会、岭溪村委会户籍纳入城区小学划片范围。
4.东湖小学征地涉及村小组:共和村委罗屋、新林屋、老林屋、菜坝村,康乐社区所辖的碧桂园亲水居、江山、四季桐悦小区等纳入城区小学划片范围。
三、城区小学报名须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供原件)
(一)县城区户籍,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且监护人拥有县城区内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二)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监护人无县城内不动产权、在县城区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固定住所证明即监护人的《租房合同》;
4.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工作证明,所提供的证明应含有以下情形之一:(1)监护人在我县城区工作的务工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监护人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3)监护人劳务合同。
5.居住证(非韶关市户籍者提供),监护人固定住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证件上的地址一致。
(三)政府性质安置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证明(含镇政府盖章)、监护人与政府签订购买合同、付款发票、水电费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四)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或其他情况特殊者,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包括武警)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孤儿或社会福利机构求助的儿童;
3.持有效期内丹霞英才A、B卡人员及我县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
4.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5.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且实际入住的;
6.其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
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在2025年5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审查核实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四、注意事项
1.对未依时按规定办理网上报名及审核又符合我县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部门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报名时请务必提供上述各有关证件的真实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清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证件资料提供不齐者将不受理其报名要求。
3.划片认定依据按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挂靠户籍、公共户籍、寄住户籍(户口簿中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一栏为“其他亲属”)不能作为划片认定依据。
4.已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重读,如有弄虚作假者退回原学籍所在学校。
5.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咨询幼儿园,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延缓入学。缓学材料由幼儿园收集上报教育局。延缓期满,应按时入学。
6.城区小学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另行通知。家长要留意手机信息,也可登录乳源瑶族自治县小学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孩子所分配的学校。届时,家长收到派位短信,并按短信要求到所分配的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学生,不保留其城区学校学位。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