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店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制度,3月1日,县发改局组织人员对县城大参林、爱心大药房等药店的药品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巡查督导。
此次检查着重针对药品价签价目是否齐全、标价是否准确、字迹是否清晰、货签是否对位、一货是否一签、标示是否醒目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中,大部分药店都能够按要求对药品进行明码标价,但仍有个别药店者没有落实到位,存在有部分药品没有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不规范,部分促销商品没有标明原价,标签摆放不规范等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药店立即整改,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业户进行规范告诫,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