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3”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审计局组织对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扎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3”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拼经济、抓改革、惠民生、促发展,“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推动全县经济稳中向好。
——多维度强化财政收入,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发挥协税护税机制作用,夯实我县财政收入基础。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4亿元,其中县税收收入4.08亿元,同比增长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5.1%。用好政策活水,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24年共争取新增债券资金9.9亿元,收到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27亿元,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落实基层“三保”责任,兜牢“三保”底线,2024年县“三保”共支出15.32 亿元。稳步增进民生福祉,全年民生支出24.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3.84%,其中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5.98亿元,投入教育领域5.37亿元,投入医疗卫生健康领域3.45亿元,有力保障了基本民生不动摇,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2024年,坚持“压一般,保重点”支出理念,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若干措施,全年共压减、清理盘活各类资金1.84亿元。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将有限的财力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绿美乳源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部署。统筹涉农、少数民族发展等各类财政资金,聚焦典型镇村培育、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全年农林水支出4.39亿元,安排新增债券资金3.1亿元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
——持续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成效显著。多个部门建立健全贯通协作机制,并将审计整改纳入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常设议题,逐步形成审计整改监督“一盘棋”。通过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截至2025年6月底,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0个,整改完成率88.50%。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0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6个、要求分阶段整改(整改期限1年)的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要求持续整改(整改期限5年)的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通过追缴退回、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765.03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9项,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开展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根据财政相关报表反映,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2419万元、总支出316153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4605万元、总支出121709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644万元、总支出1644万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1981万元、总支出22220万元,上年结余198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74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尽力组织财政收入,多渠道缓解收支压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大重点领域投入,保持预算平衡和县级财政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5910.78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全县“五公”经费预算差异率高;县级安排项目编制不科学,71个预算单位共141个县级安排项目的支出进度低于30%;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未按时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查。
2.县本级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2个单位未及时收缴一般罚没收入125.95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46万元;2个单位应收未收电站资源管理费5.95万元;1个单位应收未收特许经营泊位资源使用费55.99万元;1个单位共管账户财政资金结余利息5.12万元未上缴财政;1个单位结存银行存款利息4.09万元未上缴财政;3个单位未及时上缴租金收入11.07万元。
3.财政支出不真实。1个项目未达开工条件支付款项,后期未能形成实际支出,虚列工程款2228.71万元。
4.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6个单位结转两年的财政资金120.43万元未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存量盘活资金支出2895.26万元未经人大批准或备案;10个追加项目资金407.88万元未及时支出;1个单位未按计划消化暂付款;1个单位2024年度新增应收款项444万元未及时清理结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等审计,组织开展了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涉及金额17.91万元;1个单位未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工作要求;1个单位重复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3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学生;1个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收支预决算和提取基金。
2.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不到位。22个单位共50个项目的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低于30%,涉及金额12803.59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下拨补贴资金,涉及3.23万元;1个单位设备采购不规范,涉及金额12.13万元。
3.部分经费支出不合规。1个单位违规支付不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支出范围的应由建设方承担的工程建设费用,涉及金额559.7万元;17个学校违规使用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付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涉及金额241.83万元;6个单位违规发放下乡补助、慰问金、补贴等16.87万元;1个单位变相增配公务用车,涉及金额99.96万元;6个单位未按规定列支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租车费、党建经费等,涉及金额92.31万元;5个单位存在超标准、无公函等公务接待不规范情况,涉及金额6.62万元。
4.未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4个项目推进未达进度要求,当年绩效目标未能完成;1个单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低,涉及金额365万元;1个单位养老服务中心改建项目未如期完工,存在资金缺口11.64万元;1个单位项目资金沉淀,涉及金额140万元;1个单位长者饭堂未实际运营;1个单位公益性服务绩效目标未完成。
5.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部分项目应执行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43.59万元;1个单位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中标公示期不符合规定。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在落实专项债券资金政策方面,基本能够按照上级下达政策执行,积极发挥了专项债券资金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债券申报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申报专项债券资料数据不真实,虚增项目收入来源,涉及金额3000万元。
(二)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3个子项目未批先建,涉及金额2245.68万元;120个子项目建设时间超合同工期,涉及金额101427.61万元;1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后闲置,未发挥资产效益,涉及金额5000万元;310个子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涉及金额205930.03万元;1个子项目监管不到位,涉嫌围标,涉及金额48.86万元;1个子项目结算多计14.83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培育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按照“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培育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控制不严。3个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有误,涉及金额49.47万元;1个项目部分工程量重复计量,结算多计4.02万元;6个项目未按图施工,涉及金额51.27万元。
(二)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内定施工单位,应招标未招标;1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未发挥资产效益,涉及金额101.47万元。
(三)政策执行不到位。2个项目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48.43万元。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
组织对富源路、横三路西段、纵三路和迎宾北路道路附属设施项目、东阳光2020年“三通一平”建设项目、完善新材料产业园东南侧供电及配套设施项目、高新区综合服务平台孵化器项目、西京古道活化利用项目、桂头镇139镇街提升(第一期)工程项目、县非遗文创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一六镇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双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9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投资控制不严。8个项目结算多计2940.14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预算,涉及金额16.97万元;5个项目未按规定送审项目预算;1个项目涉嫌过度设计,涉及金额189.88万元;1个项目投资浪费38.22万元;3个项目服务类事项合同价未按规定下浮,涉及金额8.98万元;2个项目多计设计费23.18万元。
2.项目管理不到位。8个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不规范;3个项目部分服务单位选取方式不合规;7个项目未达开工条件先行施工;3个建设单位未单独委托检测单位对5个项目材料进行检测;7个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3个项目管护不到位,涉及金额47.08万元;5个项目工程质量存在局部缺陷;2个项目未办理工期延期手续;1个项目建成后部分闲置,未充分发挥资产效益。
3.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日常监管不严,提前支付进度款50万元;5个项目安措费支付不合规;1个项目出租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9.56万元。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够落实主体责任,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进行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5所学校部分老师违规套取“送教上门”劳务补助7.30万元;部分学校违规使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付临聘教师工资,涉及金额1518.91万元;部分学校违规从公用经费提取工会经费用于教师福利,涉及金额376.64万元;1所学校超标准发放慰问品,涉及金额21.65万元;1所学校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1所学校未建立资产和物品采购登记台账,物资实有数与采购数不符。
三是基础信息管理不到位。有关单位未按规定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学生数据进行抽查核实。
2.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审计。
组织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合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环境,助力了乡村振兴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投资控制不严。6个项目未按图施工,涉及金额58.32万元;1个项目结算编制有误,涉及金额9.69万元;1个项目结算报审未按规定下浮,涉及金额13.67万元。
二是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2个项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先行邀标;2个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关联公司参与同一采购活动;4个项目评标标准不合规;3个项目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2个项目部分服务单位选取程序倒置;2个项目涉嫌违法转包;3个项目未按规范验收;1个项目存在质量缺陷;4个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1个项目未及时完工,未办理延期手续;3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毁损,未发挥资产效益,涉及金额7.54万元;1个项目日常管护工作不到位;2个项目部分资料缺失。
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未经批准改变用途,涉及金额100万元;1个项目未及时付款,涉及金额3.29万元。
3.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组织对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谋划和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调度。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投资控制不严。26个项目未按图施工,涉及金额419.41万元;2个项目部分服务单位费用未按规定计取,涉及金额3.49万元。
二是项目管理不到位。4个项目图纸设计存在缺陷;6个项目存在过度设计情况;2个项目涉嫌内定施工单位;4个项目部分合同条款编制不规范;10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部分质量缺陷;19个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17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签证)手续;6个项目部分施工内容涉及负面清单;8个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2个项目未设立工人工资专户;10个项目前期未充分与村民沟通协调,导致部分施工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7个项目提前支付进度款193.10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组织对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情况、银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投资管控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2户企业部分经济业务核算不准确;1户企业报销票据不齐全,手续不完整;1户企业资金被个人占用,购买与公司经济业务活动无关的商品;2户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缺陷,1户企业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1户企业未按相关制度执行;1户企业违约金处罚收入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3.47万元;1户企业存货管理不到位;1户企业应收账款催缴不及时,涉及432.78万元。
2.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违规招标;2个项目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1个单位在推进项目过程中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签订合同不及时;1户企业在项目开展前未取得必要的审批手续;1个项目未按批复用途使用临时用地;1户企业部分重大决策会议未编制会议记录及纪要。
3.项目投资管控不力。1个单位和1户企业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及金额765万元;1户企业对可研风险评估不足,导致重大经营损失超2500万元;1户企业经营模式存在重大缺陷;1户企业超预算竞拍渣料,涉及金额473万元;1户企业实施项目过程监管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56.26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各项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登记、核算不完整。3个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未做账务处理,涉及金额89.73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确认无形资产,涉及金额0.15万元;1个单位14套房屋产权未登记,涉及金额793.82万元。
2.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不合规。1个单位违规采购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16万元;1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没有履行报批程序,涉及金额1.94万元;3个单位出租房屋程序不规范;1个单位公务车处置程序不规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出租资产签订合同类型错误;3个单位固定资产、物资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房屋租金和滞纳金,涉及金额9.03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组织对垦造水田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基本能按照项目分工落实垦造水田各项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投资控制不严。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造成投资浪费1.40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核减不合理预算,致使招标价格虚高28.71万元。
2.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部分选址不符合土地权属条件,导致后期无法施工;1个项目概算书引用失效法规;1个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不合理;1个项目施工单位涉嫌违法转包,涉及金额1386.25万元;1个项目选址变更程序不规范;1个项目变更设计程序不规范;1个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1个项目施工劳务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金额1.60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聘请涉及村庄农民代表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
3.资金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青苗补偿费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117.24万元;2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进度款207.26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县审计局已将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2条移送有关监督部门,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财政资金管理领域等。
七、审计建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政预算监督。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安排预算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催收督导机制,加大对执收单位的督促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二)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加强对资金支出全流程跟踪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压实预算单位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严控暂付性款项规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性款项挂账。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储备管理,高效配置专项债券资金。加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改善民生,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紧要处。压实民生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责任,看好用好民生资金,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管好用好项目资产。科学谋划政府投资项目,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储备质量、加大要素保障。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严守项目谋划关、审批流程关、施工规范与安全关、竣工决算与验收关,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盘活用好国有资产,防止资产闲置或低效运转。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 告,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