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构建良好的村风民俗,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11月11日,县民政局到乳城镇、一六镇督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情况。
此次督查通过实地查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重点督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新任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是否按相关要求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二是是否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三是村(居)民委员会是否每年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落实情况;四是是否健全完善相关奖惩机制。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村(居)委能够按照要求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针对部分村(居)委未严格按照最新文件进行修订的,县民政局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检查指导,围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同时结合 2021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目标,不断优化工作措施、激发城乡社会活力、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我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