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县财政局积极适应政府采购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构建综合监管体系,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信息统计、规范投诉流程四方面举措抓好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管理水平。前三季度,全县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58589.8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56841.76万元,节约资金1748.0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98%。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做好采购风险防控,扎紧政府采购监管“篱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在制度引导下有效规范运行。
二是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科学编制采购文件,积极受理质疑举报,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增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学习,巩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改革成果,规范使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每季度按时、按质完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为政府采购的微观管理和宏观调控的科学决策浇筑坚实基础。
四是规范政府采购投诉流程。严格遵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投诉处理流程,防范供应商恶意投诉,公平、公正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依法解决和妥善化解政府采购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与问题,从而有效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切实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县财政局将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确保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在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效率和节约财政资金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