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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

时间:2019-10-22 11:49:00 来源:县人大办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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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县组织部分驻我县的各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调研和执法检查。 

  1016-1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调研组到各镇实地调研,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入户询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各镇《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1018日,由驻会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农口线的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到大桥镇、林业局、乳城镇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落实责任、宣传、经费保障、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配备、火案查处等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贯彻实施《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县人大调研组和与会人大代表指出了我县在贯彻落实《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我县在贯彻实施《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取得的成效,会议要求,一要全面学习贯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红军关于打造生态绿色发展高地、争当粤北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讲话精神,严格遵守《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规范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二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强化预警监测,预防森林火灾,营造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安全有序的生态环境,切实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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