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6日至10月28日,韶关市委县级第十巡察组对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8日,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收到反馈意见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韶关市委县级巡察情况的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动员全局迅速行动推进整改。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明确到人,确保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制定整改方案
聚焦市委县级第十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韶关市委县级第十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并逐项对应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
(三)深刻剖析原因,扎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结合市委县级第十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局党组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党组班子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反思原因,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
(四)强化督促指导,推进整改落到实处
为统筹抓好全局整改落实工作,我局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协调推进整改,形成整改工作合力,要求各分管领导和股室每周按时上报相关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把各项整改工作尽量往前赶、往实做,确保了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有差距。”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经拆除中源特医项目地上的违法建筑物。二是统筹解决油茶产业园建设用地,项目已经开始动工,其中粤北高山油茶全链一体化综合开发双创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过五方验收。三是加大了对全县农资经营门店和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平均每季度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检查经营门店和经营主体15家。四是一六镇东粉村博下珑水圳中段无法通水灌溉下游问题由一六镇政府做业主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内容。
2.针对“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坚决”问题
(1)针对“未按时发放耕地地力补贴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7月13日已采用“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期间220户发放失败,在多次更新账号信息后目前已全部发放,有3户农户由于无法联系,补贴资金已退回县财政。
(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月13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指导各镇严格按照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抓好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农村集体“三资”方面
1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未落细落实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12日已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督促洛阳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代理的12个村委1个社区、91个村小组落实账户分户核算,其他乡镇有相关情况则参照执行。二是2023年2月7日印发《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乳农〔2023〕3号),要求洛阳镇整改其他乡镇要对清单中涉及有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短板弱项,做好整改落实。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带队两次到洛阳镇督促指导做好整改落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洛阳镇现已完成12个村委的开户工作。当前,我县103个村委已全面落实账户分户核算。
2.针对“监督机制运行有漏洞”问题
(1)针对“镇纪委对村小组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12日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督促一六镇按《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版)〉的通知》(乳府办〔2022〕89号)精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其他乡镇有相关情况则参照执行。二是2023年2月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乳农〔2023〕3号),要求一六镇抓好整改工作,其他乡镇要对清单中涉及有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整改落实。
(2)针对“行业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镇做好整改落实,要求各村集体对合作社拨付的各项补助资金须理清资金去向,加强资金动态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二是督促镇“三资”管理人员严把“签名”关。抓好财务收支的管理、审核,对不符合入账的票据不予入账。三是规定若屡次出现村民代表大会代签情况经提醒仍未整改,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解除聘用。
(3)针对“存在应公开事项未公开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洛阳镇每月15日前对农村集体“三资”相关应公开事项等应公开内容须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其他乡镇视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二是要求各村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要求”,及时公示各类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支出等内容。镇公共服务中心联合镇“三资”办会定期检查各村(居)委的村务、党务实施公开情况。
(4)针对“村小组存在无账可查无法监督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一六镇对有收入的村小组须落实“组账镇代记”,由镇“三资”办统一管理记账,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可查。二是发挥各村的律师作用,引导各村委组织法纪讲座,增强各村小组的法纪意识。
3.针对“集体资产管理存短板”问题
(1)针对“未将扶贫资产、乡村振兴资产全部确权登记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2月17日及3月1日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带队两次到一六镇督促指导做好整改落实。要求一六镇及时将扶贫资产、乡村振兴资产确权登记并移交村账,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管理。一六镇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初经相关领导核对已有资料,因为涉及入固定资产金额的准确性,目前通过核对已有部分确认了固定资产。
(2)针对“集体资产未登记存流失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大桥镇相关村委已完成清产核资重编集体资产台账,做好资产移交登记入账。一六镇利用网格负责制,针对未登记入账的资产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并对各村委、村小组资产组建台账,将各村集体资产的相关信息以电子表单的形式输入网络管理系统,实现对村级组织人、财、物的制度化、动态化管理。
(3)针对“购买资产费用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六镇于2022年10月已更正相关凭证,完成资产登记。
(4)针对“资产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大桥镇已责令深源村与承租方协商,重新签订了出租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十年,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相关村委根据财审项目已将资料补充完整。建立《各村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制度,合同签订所有形成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合同正本都要纳入三资档案保管的范围之内,防止遗失和毁损。
4.针对“集体资源管理较混乱”问题
(1)针对“资源租赁收入应收未收”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租赁方已按合同将2019年至2023年每年五千元管理费,共两万伍仟元整转入三资办账户中。石角塘村委涉及的租金,村委与驻村法律援助律师已催缴追回三万元整,剩余款项已与租赁方协商进行分期支付。
(2)针对“应付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自2023年2月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一六镇督促整改落实,监督“三资”管理中心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3)针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洛阳镇“三资”办针对以往深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向村集体申请的补助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深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已向镇“三资”办提供相关会计资料,并理清2015年至2022年的补助资金去向,做好了每年的的资金使用台账,并对近年来合作社正常运营但未盈利作了情况说明。已加强类似针对企业、合作社的入股及赞助补助资金动态监管,做到专款专用,有回复有效益,对账务比较乱的企业、合作社加强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韶关市委、县委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县级第十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从制度、作风、机制等层面深挖“病灶”,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5362062;电子邮箱ry5362217@163.com;邮政信箱: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城北路6号;邮政编码:512700。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