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上旬至5月上旬,韶关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乳源瑶族自治县开展土地房屋征收专项领域巡察工作,2022年8月2日,韶关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向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此专门成立乳源瑶族自治县涉土地房屋征收领域问题专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局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整改台账,34个整改问题逐项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现全县34个整改任务已完成28个,需要长期坚持整改1个,部分完成5个。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仍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不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偏差”方面
(1)针对“没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等工作思路”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组学习计划,我局已于2022年8月将用于建设县“厂区变园区、产区便城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面积109.94亩划拨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该范围已于2019年5月25日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
(2)针对“片面以‘上项目’谋发展,造成经济损失,出现国道G323线东坪路段路面种植树苗、云门山征用的500多亩土地闲置丢荒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乳源瑶族自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乳源瑶族自治县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会议制度的通知》,通知印发后召开了两次会议,审议了2022年第六批次(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国道 G323 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韶关-乳源项目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确保项目的可实施性;二是国道323线项目用地报批组卷材料已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审核,已经过部会审会议,等待送国务院出具批复。二是云门山景区在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中新增50亩集中建设区。在完成征收后将云门山片区500多亩进行临时租赁,盘活征收土地闲置的利用率。云门山片区500多亩至今还未完成全面征收,原因是征地资金缺口,导致无法租赁或盘活利用。县土地储备中心正在梳理储备土地闲置情况,并建立台账。三是全面开展清理收储土地闲置工作,建立收储土地闲置台账。
(3)针对“部分重点项目进展缓慢,如坝厂村整村搬迁项目、富源工业园323线以北田心片项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乳源瑶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乳办字〔2023〕18号),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集中统筹、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督导有力、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征收工作;二是乳城镇与土储中心建立了征拆项目台账,梳理存在问题,拟定工作措施。各镇健全完善落实重点征地工作任务台账机制,实行挂图作战,逐项安排专人跟进落实。
(4)针对“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偏差,县征地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奖励对象与《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征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相冲突,至今未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上级财政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整合各级土地征收和支出管理办法、条例及文件,对已经不合时宜或需要补充更新的内容,进行分类;二是已组织各镇各有关单位学习《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征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三是已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征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及县情实际,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征地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组织各镇、各单位学习,严格规范管理核拨和使用征地工作经费。
2.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彻底,用心用情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到位”方面
(1)针对“部分项目留用地安置未落实到位,韶关机场建设项目与武水塘头电站项目未落实留用地304.78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加快推进桂头镇领航商业城的建设,完成涉及留用地折算物业安置。二是完成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3.在“防范化解涉土地房屋征收领域重大风险力度不够”方面
(1)针对“2013年以来未制定县级防范化解涉土地房屋征收领域重大风险相关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涉及征地的城镇批次和单独选址用地报批均编制风评报告并报县政府批复。二是编制了2022年第六批次(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国道 G323 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韶关-乳源项目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对征收土地合法性及合理性、征收土地可行性、生态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全方位进行风险识别及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已印发《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工作指引》。
(2)针对“对群众信访工作不够重视,信访部门将信访件转交被反映单位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让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并掌握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程序,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信访诉求。二是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关于“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有关条款规定,制定信访交办管理制度。县信访局在收到信访事项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信访事项进行转送交办,给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三是积极落实“一案一册一专班”、领导包案、信访督查员等各项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排查,对排查情况落实县党政领导包案和县四套班子包案,共落实包案89宗,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等各个领域的信访案件制定涉土地房屋征收等各领域的督查督办制度,不断加强督查督办。已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信访事项跟踪督办制度》、《关于对初次信访事项实施“双交双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二)落实土地房屋征收管理职能责任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党委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坚持党对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有差距”方面
(1)针对“县政府未对全县土地征收规划进行研究部署,涉土地房屋征收单位党组织未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未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土地房屋征收业务培训和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审计等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规范我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我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完成听证会、专家评审会,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中。三是于2022年10月26日邀请市局征收科以及土储中心领导给各镇以及征收专业队共人授课培训。四是按照审计要求完成制定了相关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有关制度,现部分已完成整改,并形成报告提交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审计部门。
(2)针对“项目征收前未做好征收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造成征收云门村和新民村493亩土地工作开展难度大,群众意见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启动项目征收工作前,由镇领导带队,征地组工作人员、村委干部、村小组干部等一同进村入户召开政策宣讲会,在入村路口、宣传栏、村祠堂门口、商店门口等显眼位置张贴征地预通告,加强做好征地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快推动征地工作,保障农民权益。二是推动征地项目多、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的云门村、共和村、新民村成立了村集体征地理事小组,了解和收集村民意愿诉求,及时回应村民,尽早化解矛盾问题。
2.在“党委监管责任履职不严,依法依规行政意识淡薄,土地房屋征收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针对“个别乡镇存在红线外严重超面积征收”问题。
整改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乳城镇征地组对历年来的红线外超面积征收项目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并建立台账,对超面积征收的原因、当时有关情况、上级部门审批情况等作出了情况说明,整理了相关佐证资料,并将情况说明、佐证材料存入了对应征地项目的档案。同时组织镇干部、征地组工作人员学习了我县出台的征地拆迁工作管理规定,熟悉红线外超面积征收审批程序,强调要严格执行超面积征收土地的报批会审制度,对情况特殊、确实需要超面积征收的项目,经会审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乳城镇已印发《关于成立乳城镇土地房屋超面积征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乳城镇政府于2022年12月16日针对存在红线外严重超面积征收问题,对征地组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2)针对“云门山旅游度假区出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从2015年以来涉及云门山景区立案查处15宗案件,并建立了案件台账。加强巡查,杜绝新增违法用地。二是制定了《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巡查考核办法(试行)》,落实巡查责任。
(3)针对“储备土地管护不到位。收储京港澳高速乳源出口西侧的200多亩、出口东侧的100多亩及建材厂的70多亩三块储备土地未做好围蔽管护工作,出现被占用倒垃圾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工作制度》(乳自然资〔2022〕42号),建材厂70多储备用地已实行了围蔽管护工作,京珠高速公路乳源出口东西两侧储备的土地因涉及面积广,因需要投入资金较大,导致至今未进行开展围蔽工作。
(4)针对“某违规建筑未按规定进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将商业用地转为居住用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乳源瑶族自治县违法建设常态化整治工作方案》(乳办字〔2022〕28号);二是对25宗违法建设行为已立案,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2300㎡。三是制定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对我县重大项目的选址、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实行规委会审议制度。县违法建设常态化整治办已提交2022-2023年“两违”台账,时刻掌握动态。
3.在“对征地档案工作不够重视,管理混乱”方面
(1)针对“征地档案严重缺失、混乱,为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留下巨大空间,也为今后依法惩治违法行为留下无穷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然资源局成立了征地档案工作专班,对历年来的征地档案正在开展集中清查整理;二是委托恒驰公司(原测量队)正在开展一张图的项目。到目前为止已整理完善征地项目档案增加至75套。三是拟定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档案集中入库管理制度(初稿)》、《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项目档案明细管理制度(初稿)》,等待过会。目前一张图的项目准备提交至县委常委会研究,下一步继续抓好该项工作落实。
(三)落实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够严实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严,征收补偿标准‘乱滥重’”方面
(1)针对“土地补偿未按实际地类补偿。如云门山景区、云门寺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林地按耕地进行补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乳城镇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核实,对云门山景区、云门寺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项目存在林地按耕地进行补偿问题,已由征地组分别形成情况说明并整理了相关佐证材料。乳城镇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制度及人员管理制度》《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操作流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结算交接清单》等管理制度和表格文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加强培训教育,在2022年8月、9月,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镇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学习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征地拆迁有关规章制度、党章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等,观看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纪意识。乳城镇政府于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针对地上建筑物未按县文件规定执行问题,已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全县9个镇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除巡察发现涉及的乳城镇外,未发现问题。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
(2)针对“地上建筑物未按县文件规定执行。如云门山景区二期征地项目未按照补偿方案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乳城镇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核实,对云门山景区二期项目(5户拆迁)存在地上附着物补偿未按文件规定执行问题,已由征地组分别形成情况说明并整理了相关佐证材料。乳城镇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制度及人员管理制度》《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操作流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结算交接清单》等管理制度和表格文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加强培训教育,在2022年8月、9月,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镇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学习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征地拆迁有关规章制度、党章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等,观看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纪意识。乳城镇政府于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针对地上建筑物未按县文件规定执行问题,已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全县9个镇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除巡察发现涉及的乳城镇外,未发现问题。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
(3)针对“青苗超标准补偿。如云门寺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青苗补偿未按面积补偿,实际以棵数补偿,多计青苗补偿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乳城镇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核实,对云门寺佛教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存在青苗超标准补偿问题,已由征地组分别形成情况说明并整理了相关佐证材料。乳城镇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制度及人员管理制度》《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操作流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结算交接清单》等管理制度和表格文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加强培训教育,在2022年8月、9月,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镇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学习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征地拆迁有关规章制度、党章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等,观看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纪意识。乳城镇政府于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针对地上建筑物未按县文件规定执行问题,已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全县9个镇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除巡察发现涉及的乳城镇外,未发现问题。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
(4)针对“坟墓迁移超标准补偿。如一百吨冰片项目新兴村委个别村民的先人坟墓超标准补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乳城镇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核实,对一百吨冰片项目存在坟墓迁移超标准补偿问题,已由征地组分别形成情况说明并整理了相关佐证材料。乳城镇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制度及人员管理制度》《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操作流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结算交接清单》等管理制度和表格文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加强培训教育,在2022年8月、9月,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镇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学习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征地拆迁有关规章制度、党章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等,观看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纪意识。乳城镇政府于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针对地上建筑物未按县文件规定执行问题,已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全县9个镇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除巡察发现涉及的乳城镇外,未发现问题。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
(5)针对“重复补偿青苗款、拆迁补偿款。如云门山景区二期项目征收的水田补偿款已包含青苗补偿,又逐株清点其他树苗,重复补偿青苗款;乳城镇新兴村委木竹坝村有四户村民的砖混结构楼房已按1500元/平方米的拆迁价格给予补偿(含室内装修等费用),重复补偿室内装修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乳城镇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核实,对云门山景区二期项目存在重复补偿青苗款问题、木竹坝整村搬迁项目存在重复补偿室内装修款问题,已由征地组分别形成情况说明并整理了相关佐证材料。乳城镇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制度及人员管理制度》《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操作流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结算交接清单》等管理制度和表格文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加强培训教育,在2022年8月、9月,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镇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学习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征地拆迁有关规章制度、党章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等,观看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纪意识。乳城镇政府于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针对地上建筑物未按县文件规定执行问题,已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全县9个镇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除巡察发现涉及的乳城镇外,未发现问题。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
(6)针对“违规多调换产权面积。县民族文化广场项目五户村民的房屋拆迁未按1:1比例调换产权面积1540.46平方米,多调换产权面积1977.16平方米,且未向拆迁人收回超出应补偿调换面积部分的房屋价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乳城镇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核实,对民族文化广场房屋拆迁涉及问题,已由征地组分别形成情况说明并整理了相关佐证材料。乳城镇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制度及人员管理制度》《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操作流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结算交接清单》等管理制度和表格文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加强培训教育,在2022年8月、9月,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镇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学习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征地拆迁有关规章制度、党章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等,观看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纪意识。乳城镇政府于2022年12月8日针对违规多调换产权面积问题,已对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全县9个镇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除巡察发现涉及的乳城镇外,未发现问题。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
5.在“滥用职权低价出租土地且未足额收取租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方面
(1)针对“乳城镇某村未对出租土地及山塘进行资产评估,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及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低价及长年限出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镇已对村集体土地及资产处置涉及问题开展专项清查,结合调查情况,已形成调查报告并提交到县土地房屋征收巡察整改办。二是我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管理制度》《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多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包括村(组)级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荒滩、山林等集体资源的租赁等交易行为,要求村(组)公共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须先经村(组)集体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履行规范交易流程。2022年9月,我县修订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版)》(乳府办〔2022〕89号),修订版完善了总则、机构、人员管理制度,同时依法与全县103个村委会及有经济收入村民小组签订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意向,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委托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合法保障。三是全县9个镇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除巡察发现涉及的乳城镇外,未发现问题。
(四)对检查撂荒耕地、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有关情况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党政同责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未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未按要求将整治撂荒地复耕复种纳入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责任制、耕地目标责任制等考核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乳源瑶族自治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乳府办〔2022〕84号),明确各部门职责。二是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抓乡村振兴突破行动方案》(乳乡振组〔2022〕2号)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乳农〔2022〕52号),将“撂荒地复耕复种”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并每月通报各镇工作进度。三是已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底数。
2.在“推动整治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针对“全县仍有撂荒耕地6866亩,巡察组现场走访发现乳城镇大东村耕地撂荒约100亩,非粮化种烟叶约600亩,健民村耕地撂荒约80亩,非粮化种烟叶约700亩,坝美村耕地非粮化约100亩;大桥镇塘峰岩村耕地撂荒约80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2022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乳农〔2022〕17号),将任务分解到镇、到村。2022年12月,全县共完成撂荒耕地整治6286.71亩。二是建立了撂荒耕地整治台账,台账细化到每个地块。三是9个乡镇自查自纠工作。其中,乳城镇政府于2022年12月1日针对撂荒耕地问题,对大东村1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其余各乡镇均已基本完成撂荒地整改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强化督导落实,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助推提升各项工作的动力,着力推动自然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对照具体整改任务逐个细化,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实施“台账式管理”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补齐一项短板。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找准问题“症结”,以坚定态度、强有力措施加强整改力度,抽调骨干人员充实巡察整改力量,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突出整改重点,把握工作节奏,形成整改合力。
(三)加强成果运用,避免问题反复。把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为动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堵塞漏洞。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5383922;电子邮箱:ryzrzyjbgs@163.com;邮政编码:512600。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