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下旬至2023年1月中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洛阳镇委员会(以下简称洛阳镇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洛阳镇委员会作了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召开后,镇委高度重视,镇委书记立即主持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要求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系列指示精神,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为原则,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始终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我镇创新发展,实现提质增效的不竭动力。之后又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书记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加快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我镇的巡察整改工作在镇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了镇委书记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组成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和信息报送。建立了牵头挂项机制,由镇委书记负总责,镇长总统筹,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镇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并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分工,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38个问题逐条进行研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了《中共洛阳镇委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确定整改目标,限定整改时限,细化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到人,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集中整改期间,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多次到各部门、各村社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问题
1.针对关于贯彻落实粤北生态核心区保护与开发战略意识不强,打造“茶旅小镇”的发展思路不够明晰的问题。
针对“打造和建设南岭茶旅小镇、南岭禅林康养小镇”“发展生态农旅、生态康养产业”上,镇委未制定科学和具体的规划蓝图,没有真正打响洛阳茶品牌,没有形成品牌效应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洛阳镇实际,围绕南岭国家公园地理文化方位,洛阳“一路茶香”乡村振兴示范带,立足粤北生态核心区保护与开发战略部署,按照“守生态管护底线 创绿色发展亮点”的工作思路,完成了洛阳镇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围绕“一路茶香”乡村振兴示范带,制作洛阳宣传视频。二是根据《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乳委字〔2023〕1号)要求,制定《中共洛阳镇委员会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三是镇主要领导围绕“打造和建设南岭茶旅小镇、南岭禅林康养小镇”“发展生态农旅、生态康养产业”等思路开展招商引资,一季度与广东广弘健康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深圳华起集团、广州成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公孙酒业有限公司等实力大企进行招商洽谈,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招商180余次,成功与珠海市绿手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必成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约。新增深洞广佛手基地项目、坪溪绿手指食用菌基地项目、有机蔬菜基地项目、龙牙百合种植项目及韶关洛阳镇乡村振兴新农旅生态康养项目等10个项目。
2.针对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上的讲话精神不够深入,在学习研讨中,班子成员未按要求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或洛阳镇实际进行研讨发言,存在“以学习贯彻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认真做好研讨学习和笔记记录。二是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洛阳镇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各班子通过开展读书分享会阅读书籍、网络教育等方式加强学习,在研讨发言中充分结合了分管领域工作和洛阳镇实际进行发言。三是结合洛阳实际情况,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效果,采取“领导领学+集体学习+领导自学+交流研讨”的模式,在加强深读深思原文原著基础上,丰富学习载体,加大学习研讨力度,目前已经学习60余次。四是在“党史学习”主题教育中,各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把主题教育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引导党员干部咬定目标,开足马力,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学习研讨,并做好学习笔记。
3.针对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聚焦职能责任发挥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有差距,各项生态治理工作长期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列入党委会第一议题和政府机关党课课题,2023年1-5月共召开党政联席班子会议6次,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等相关内容6次,切实提高各班子的思想认识,为洛阳后续的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通过全体干部职工一起学,各支部会议学、各部门(党小组)结合自身业务学的方式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灌输给每一名干部职工,提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三是深挖问题的原因,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制定镇村林长、河长的巡林、巡河日常提醒举措,建立每月通报工作机制,已对未完成每周巡林的村级林长进行全镇通报1人次,大大提升了巡林的频次,扎实推进并落实林长制工作有关要求。同时,在党委、政府各项日常工作中,加强资料收集和整理管理,按上级部门规定做好工作记录,做好考核迎检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足,提高生态发展意识,深刻认识林长制、河长制等各项工作在洛阳生态发展道路的基础性作用,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聚焦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对于在落实林长制、河长制等各项工作存在不作为、懒作为的情况,且在县镇考核中长期排名靠后或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部门,经常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并将问题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针对撂荒地整治工作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盘活抛荒撂荒土地,大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完善奖补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并建立健全耕地抛荒撂荒长期预警、整治机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杜绝死灰复燃。如古母洞村委2021年复耕撂荒地100.88亩,已于2023年3月3日流转给企业,目前已种植玉米;坪溪村委田心围村复耕撂荒地已流转给绿手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种植水稻30亩,食用菌养殖占地5亩(立体养殖),计划种植150亩蔬菜。二是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撂荒地整治落到实处。2022年至今,我镇已实施了3个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农田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如洛阳镇洛阳片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洛阳镇田螺坑村委2022年农田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等,确保土地的利用在基础设施上得到保障。三是各村建立可利用资源资产清单,动态监测我镇其余村委复耕撂荒地利用情况,对全镇的撂荒地进行排查,建立督导机制,对存在撂荒问题的村委及时介入,形成台账,确保底数清。四是党委书记对农办负责撂荒地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撂荒地排查及流转工作,盘活各村撂荒地资源,教育管理好队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针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洛阳镇于2月20、3月8日、6月23日多次召开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会议,压实责任,把整治任务分解到每个村的挂点领导、工作组长、村委书记,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措施进行整治。目前,洛阳镇13间D级房子已经拆除10间,剩余3间暂无拆除条件,已按县文件《乳源瑶族自治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乳办字(2022)24号)要求采取围蔽的管理措施,13间D级房屋已全部完成整治。二是通过谈心谈话方式督促规划办陈建文加强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视,提高责任意识,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三是定期对未拆除D级房屋进行巡查,做好警示标志,消除隐患,目前我镇未拆除D级房屋均已按要求采取围蔽的管理措施,无人居住。
4.针对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网络安全工作研究部署少、教育培训少、网络安全风险自查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大办主任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洛阳镇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舆情评估、处置制度》。二是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由镇委书记带领大家共同学习网络意识形态有关论述。三是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网络安全自查自纠,并开展了网络安全培训,组织各办人员学习,强化了网络安全意识,下一步将继续在网络安全宣传周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1.针对关于宗旨意识不强,为民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到位,村民进出危桥长期未维修、水毁公路长期未修复、群众饮水难问题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6月我镇遭遇50年一遇强降雨,导致个别村委桥梁和公路损毁,接到村民、村委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镇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好防护措施及警示提醒,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同步上报到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在后续的灾后重大项目申报中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申请资金,解决镇政府资金短缺问题。目前深洞村委田心桥已争取到县交通运输局资金进行重建,此工程于2023年5月15日开工,原来的水毁危桥已经拆除并做好安全防护;天井山茶洞路口至月坪村委公路底部掏空的问题,已争取到县交通运输局资金进行修复,于2023年4月动工,目前已完工。二是全面开展农村供水设施提升工作,组织各村委开展蓄水池、供水管道清理工作,提高供水效率,加大力度解决古母水片区旱季饮水难的历史难题,扩大备用水源勘察范围,发动群众搜索三角片(白竹坪、石子坪村、长塝村)的有效水源点,加强三角片区域村庄用水保障,近年来未发生停水现象,我镇还制定了应急预案,在发生极端气候情况下,由工作专班利用镇消防车进行应急送水,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目前已组织工作人员发动村民寻找到新水源点两处,水源点在三角片区域湖南崆村(地名)附近,由于水源点地势较低,无法实现自流,已报县水务局组织进一步勘探并进行供水工程设计。
(2)针对洛阳镇公共服务中心便民设施成摆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自助机存放在公共服务中心的部门沟通,细化管理职责,理清资产台账,目前在公共服务大厅的3台自助机均为公共服务办所有。二是加大对自助机的巡护力度,制定巡护值班表,确保有故障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目前公共服务中心3台自助机均能正常使用,剩余1台无法使用自助机为其他部门暂存在公共服务中心,已转回至所属部门并安排值班人员根据《洛阳镇公共服务中心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执行,定期检查维护自助机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三是根据公共服务中心值班和巡护制度,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自助机能正常使用。四是对公共服务办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陈悦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助机巡护、维护工作管理。
(3)针对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双坪村委竹山村小组的篮球场没有硬底化且杂草丛生的问题。经国土部门评估查看,该土地性质不适宜建造篮球场,目前已将该场地篮球架移除。今后将结合洛阳镇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作,争取上级资金另择场所修建文体广场和篮球场等文化体育设施,并督促指导村级文体协管员定期清理维护,保障好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权利。二是加强旅游公厕选址前期调研工作,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充分收集听取村民意见建议,确保选址科学合理,符合群众需求,并对农业农村办主任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项目开展前要充分听取村民、村干部意见,确保项目符合村情。2023年,我镇已实施无公厕的村组厕所新建项目,包括双坪村委粟地坪村小组、富塘村委长洞村村小组、半星村委雷屋村小组厕所建造,前期我镇农业农村办已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召集村委干部、村长对厕所选址进行分析、研判,充分听取了村民及村委的意见,切实保证了公厕选址合理性。2023年3月,我镇农业农村办组织人员对双坪村委、古母洞村委等公厕标识牌进行更换,目前已更换完毕,并将保洁员信息补充完善。三是规范各村对已建公厕的管护,镇组织人员加强巡查检查。针对白竹村委会小学内公厕未开放问题,因小学场所租用给韶关市龙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已与该企业沟通,由该单位员工做好场所日常的开放工作,并与白竹村委协同做好旅游厕所日常的维护保洁工作,确保旅游厕所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四是针对巡察组反馈部分村级卫生站存在的问题,已督促相关村委全部完成整改,坪溪村委、板长村委、洛阳村委卫生站屋顶漏水问题已分别于4月、5月完成增盖树脂瓦顶棚,古母洞村委、月街村委、富塘村委完成地砖替换,杂物杂草清理等。接下来,镇职能部门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充分利用上级、镇级、村级公共设施管护资金,加强对村级卫生站的日常管理维护。
(4)针对敬老院日常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我镇立行整改,在巡察指出问题后,马上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敬老院将监控设备恢复至有效监控区域,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摄像头的运行情况。二是对敬老院消防记录填写不规范问题,制定了《洛阳镇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指定专人定期对监控设备和消防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当日检查记录当日填写,并对负责敬老院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针对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违规为公职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洛阳镇森林覆盖面大,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重,经常性安排干部职工下乡巡林和防灭火,考虑到后续森林防灭火工作有一定危险性和不确定的意外事件发生,为防止下乡和参与防灭火工作的干部职工意外受伤,故经党委、政府研究后为经常下乡的同事在2020年购买了一份意外保险。自查中,2020年后并未发生此类问题。二是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党委、政府已组织人事、应急、财政等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各类规章制度,认定特殊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监察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关于广东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外〔2007〕92号)中的要求执行。针对我镇认定防火人员不准,违规为其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已按要求退回相关资金,并对财政所所长、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政策学习,做好资金支付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也认真进行了梳理,确保特定岗位人员权益得到保障。
(2)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9年5月支付洛阳镇采茶节活动特邀嘉宾差旅费问题,经核查2019年4月20-21日我镇举办“乳源.洛阳2019采茶节”活动,我镇特邀请嘉宾参加活动,指导我镇茶产业发展,经协商,双方约定报销其来往交通费用代替劳务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另外当时报销的这笔费用应列支在文体项目经费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计科目中支出,今后将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对出现差错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二是针对2021年9月支付党建100周年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县城内差旅费问题,经核查,该笔费用是在县城开展为期17天党的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支出,为达到稳控重点人员在党的100周年期间不发生进京到省非法访事件,故以工作专班小组成员人数(6人)24小时对重点人员进行稳控,在此工作期间,我镇参照《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乳财〔2019〕23号)文件标准,在此期间工作人员未有以维稳工作为由在县城进行公费吃喝,并对综治办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加强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完善出差审批程序,针对因公出差人员事前填写《出差审批单》,差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格控制出差人员人数和天数。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乳财〔2019〕23号)文件要求进行差旅报销。
3.针对关于工程项目领域问题多发问题。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目前已制定《中共洛阳镇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制度执行。二是根据洛阳镇实际情况,召开《中共洛阳镇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加强制度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思想认识,确保洛阳各项工作能够依法依规开展。三是镇党委书记对涉及相关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镇党委副书记、镇委宣传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重大事项必须经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决定。
(2)针对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不到位,未按照“一项目一卷宗”要求归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洛阳镇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制定《2022年度洛阳镇档案归档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项目部门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档案归档工作,在资金拨付完成前,确保项目档案按要求归档。二是完善项目资料管理制度,细化项目筹备、勘探设计、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结算等资料管理流程和要求,制定资料收集标准,严格按照“一项目一卷宗”的要求归档。三是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县级档案管理培训工作,将档案管理的要求作为重要的业务来抓,将归档工作落实落细,增强工作人员资料档案管理的素质能力,提高档案整理的规范性。
(3)针对未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洛阳镇“139”工程建设项目于2022年2月23日验收完成、南岭国家公园南水片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于2021年12月19日验收完成。二是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项目全过程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监管,明确各工程项目的时间周期,制定工程周期表,全面把好工程质量、工期关,确保工程进度按期完工。
(4)针对“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镇已完工的项目工程进行自查,如发现类似问题,在期限内的,则要求施工方补缴质量保证金或保函。目前,按照规定以“提供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保险单”形式替代收取质量保证金,经核查,我镇2023年支付的项目均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保险单。二是完善资金支付监管制度,做到资金支付有据可依,有迹可查,有人监管,从制度设计上杜绝不按合同支付的现象。三是进一步组织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开展合同签订、资金管理支付等相关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依法依规支付的守法、守纪意识,并对相关分管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和镇委委员、武装部长,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做好项目的监管。四是开展资金支付清查工作,对不按规章制度要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现象要查明原因,对违规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4.针对关于依法履职用权和法治意识不强,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的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当,违规使用市级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专项资金、基本农田保护金,部分村委违规使用地籍调查工作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项资金使用核查组,全面清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形成工作台账。经核查2021年的基本农田保护资金《关于下达2021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乳自然资〔2022〕21号)于2022年5月份下发,目前使用进度为70%,全部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剩余资金待财审后完成支付。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完善相关会议材料及工程招邀标手续,严格按照《乳源瑶族自治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挪用挤占专项资金。2022年以来,我镇充分听取了镇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2022年的基本农田保护资金全部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项目已经立项。三是举一反三,自查已完成支付的专项资金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对农业农村办分管领导和财政所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审核及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部门已组织人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四是针对违规使用地籍调查经费问题,经核查2020年4月26日,镇财政所将2016年开展地籍调查工作经费结存资金转入村集体账户,该项地籍调查工作于2016年已完成,在2020年11至12月份村委在开展日常报账后,白竹、洛阳、月坪等三个村委的办公经费已用完,镇三资办在处理村委资金台账时,误将这三个村委报账购买的应急物资,厨房用品,防火物资调整到地籍调查经费开支一栏登记,根据台账显示,白竹、洛阳、月坪三个村委结余资金充足,现已根据资金用途,对村委资金使用台账作出调整,保留地籍调查经费未使用,已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出现此类问题,也说明我镇各村未落实“一村一账户”所造成的资金管理混乱问题,针对此问题,我镇在落实市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时,已完成整改。
(2)针对挤占乡镇党校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5月5日组织党建办、财政所成员开展财经纪律教育及党校经费使用专题培训,会上要求党建办及财政所成员要严肃经费使用纪律,严格审核资金使用,杜绝专项经费挤占问题再次发生,并对负责党建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做好党建经费管理工作,加强文件学习,专款专用。二是通过专题培训,党建办、财政所成员重点学习了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要求党建办、财政所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党校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党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三是经过仔细核查及联系县委组织部确认,该笔经费为推进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基层党建阵地建设经费。因洛阳镇古母水片区村委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由镇党委于2019年3月20日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最终获批,用于月街村委环境提升工程,由于村“两委”共用一个大院,提升村委环境有利于开展党群服务、党群活动,改善“两委”干部办公环境,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3)针对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限定备用金支付范围。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备用金主要满足单位3至5天日常零星支出,单笔支出原则上控制在1000元以内,并严格限定在以下范围:①未纳入财政直发或银行代发的临时工工资、奖金、遗属生活补助、抚恤金、救灾救济金等;②不能转账结算的收购个人农副产品、其他物资价款或劳务报酬;③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④其他无法通过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零星支出”。二是强化单位备用金的监管,并对财政所所长邱卫东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做好现金监管。1000元以下的现金业务要求干部职工在进行业务往来的时候尽量优先使用公务卡或者银行转账结算。特殊情况需要使用1000元以上的现金业务,需要提供情况说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才可结算。三是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要求职工依规办理公务卡,规范公务消费和公务卡使用,凡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付事项,除转账外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对于不符合公务卡报销流程和报销条件的,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予报销。
(4)针对支付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0年6月支付破旧泥砖房拆除项目,无验收单问题,经核查验收资料由农办统一归档,现已复印了一份验收资料备于凭证之后。针对2021年12月记账55号凭证显示,发票签字不齐,无经手人、证明人等签字问题,经核查原件发票,发票背面相关人员已签名。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洛阳镇《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支付手续。要求财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局举行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广告、工程等支付凭发票、预决算、合同、验收、照片等资料做好归档予以报账。三是全镇各部门将定期举办关于财经纪律等的相关技能知识教育,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要求和各项费用的支出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各项经费支出的资料审查工作,坚决在财务管理和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做到严肃、认真、不出问题,并对负责财政支付业务人员提醒谈话,督促其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支付审核工作,杜绝材料不齐支付情况的发生。
(5)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洛阳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印发给各办公室,召开《洛阳镇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专题培训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强化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采购的思想意识,要求镇干部职工严格落实《洛阳镇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保证洛阳各项采购依法依规。对财务分管领导提醒谈话,明确各项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未按要求执行的采购予以退回。
(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分管领导提醒谈话,要求遵循洛阳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按要求及时将每一笔资产登记入账,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我镇已于2022年对全镇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后续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不流失,并制作镇与村委之间的《资产移交表》。二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的管理,完善了镇上资产移交村资产的移交手续,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和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7)针对工会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9年度至2020年度洛阳镇工会按照标准缴纳会费”的问题,2021年1月1日起我镇工会已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文件中“本人工资收入的5‰的标准缴纳工会会费”的规定收缴会费,规范工会会员会费缴纳和管理。针对“2021年违规给予非工会会员发放工会节日福利”的问题,我镇已按文件要求通知未缴纳会费的会员补缴了会费。(现针对这个问题作出详细解释说明:以上均为我镇工会会员。因工会会员借调未参与洛阳镇工会福利,因此无需补缴当年的会费;会员工作调动的原因,当年漏缴会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工会会员1人因借调但有发放工会节日福利的情况,目前我镇已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文件中“本人工资收入的5‰的标准缴纳工会会费”的规定,要求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张家祯、陈庭武等6人及时补缴了会费),我镇已按文件要求通知未缴纳会费的会员补缴了会费。二是加强工会会员资格审核,加强公示,接受监督,对应工作调动而变更会员资格的人员,及时办理,追缴相关费用。针对2019年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支付退休干部银龄安康保费的问题,根据《加快推进2019年“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的通知》(乳卫函〔2019〕27号)文件要求,各镇(或村、社区)出资或动员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积极开展“自付费”参保工作,参保费用由行政支出不得使用工会经费支出,但当年误用了工会经费支出。已按要求将2019年超出范围使用工会会费支付退休干部银龄安康保费由洛阳镇人民政府行政支出科目补缴至工会账户,并对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5.关于低保核查不精准,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低保户应停未停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低保应停未停情况,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62号)认真入户核实调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及时加强与上级审批部门沟通,避免出现应停未停情况。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深入调查,于2023年5月31日对9户低保户全部下发《停发低保告知书》,已形成材料并上报县民政局,已完成镇级停保工作,并对负责低保业务工作人员蓝金连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做好低保停保工作。
6.针对关于项目投资风险评估不足的问题
针对壮大村集体经济投资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沟通,跟进投入资金退还工作。2022年12月4日,我镇分管领导与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智慧农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退回板长、田螺坑村委部分资金。在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9日镇有关部门已指导板长、田螺坑村委分别向乳源瑶族自治县银源智慧农业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撤资农业淡水鱼代养代销项目的函》。5月26日联系了县银源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银源智慧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了解到,6月中将大量出鱼,销售后有流动资金后,七月份至少解决部分退款,剩余款项年底前付清。目前资金在追回过程中,我镇将持续跟进资金退还情况。二是对农业农村办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做实做细调研评估工作,做好项目投资风险评估工作,找准定位,确保投资项目长期可行,实现壮大村集体经济目标。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
1.针对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巡察意见反馈给各班子,要求各班子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发言材料撰写水平,不做“老好人”,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直面问题,推动领导班子共同进步。二是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已按照整改要求做好会前征求意见,各班子成员自我查摆和相互批评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做到“红脸出汗”,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均有党委书记审核,并在召开会议时邀请了挂点县领导以及督导组参加。三是对分管党建业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做好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核。
(2)针对党委指导党支部建设标准不高、力度不够,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洛阳镇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暨2023年上半年“两委”干部培训会,会上针对“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党员发展、换届选举等党建业务进行了培训,切实提高各党支部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以“五强五优”十大行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党务工作规范化,深入打造县级“百强党支部”。二是阳升社区党支部已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党务工作总结研讨会,会上针对党建业务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加强学习党建工作相关流程规范、政策制度。阳升社区党支部自换届以来,已完成选举时未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的不规范问题整改,在2020年12月的换届中,镇换届领导小组仔细审查了阳升社区及各村的换届材料,材料通过了县考核组的考察,洛阳镇高质量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全县考核评定中荣获一等奖。三是经核查,2022年第一季度半星村党支部党费收缴总额正确,具体存在的问题为半星村党支部党务干部未及时更新党员工资基数,按照县委组织部通知,购买社保的“两委”干部可以在工资基数中减去个人缴纳部分,减去社保个人缴纳部分,2022年第一季度符合党费收缴要求。四是经核查发现2021年下半年3名工作人员未足额交纳党费,目前已完成补缴政府机关党支部党费。
2.针对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抓而不紧、落而不实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具体责任,定期召集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各班子结合业务工作及时总结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每半年听取一次纪委工作汇报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三是党委书记带头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做好党内谈话相关工作的通知》(乳党廉发〔2020〕1号)文件要求,落实班子之间和各班子所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日常谈话、提醒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增强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村委开展廉政教育,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结合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以案促改 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通报,达到震慑和警示教育效果,拟于今年8月至9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二是完善监督机制,成立项目全过程跟踪落实小组,切实加强对各村工程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职能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和内部专项审计计划,排除化解风险。
(3)针对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洛阳镇党委已会议讨论通过了镇纪委专职副书记(镇纪检监察办主任)人选,并于2023年2月向县纪委监委提交了沟通函。期间,因县委人事冻结,在2023年5月人事解冻后,县纪委监委干部室已经将有关情况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讨论,拟于7月与组织部成立考察组,到洛阳镇进行镇纪委专职副书记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
3.针对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分工文件出台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明确干部职工分工,经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4月底已出台了干部职工分工文件。二是督促各班子成员每年底报送分管领域的初步分工计划,并通过党委会讨论研究,及时出台分工文件。
(2)针对未落实专岗专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执法编未严格落实专职专岗问题。洛阳镇现有执法编公务员共7人,分别为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办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办成员、党建办成员、农业农村办成员、综治办成员。结合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实际,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已配备四名工作人员,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两名,目前能够保障综合执法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需要。二是加强新招录执法编公务员综合能力提升,践行群众路线,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做到知民情、惠民生,我镇特选派至各领域跟班学习、培养锻炼,丰富工作经历,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和能力。同时,我镇持续加强执法编公务员管理,做好执法编公务员相关执法业务培训,确保我镇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上一轮巡察、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
1.针对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政府机关党支部已于2022年度完成全面整改,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完成每月1次支委会、党日活动,每季1次党员大会、党课,每年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政府机关材料于2023年初接受并通过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党建考核。二是洛阳镇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暨2023年上半年“两委”干部培训会,并在培训会上详细讲解了“三会一课”要求,切实提高各党支部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党建办组织干事定期抽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情况,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并于每月中旬下发组织生活清单,确保“第一议题”落在实处。
(2)针对发展党员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对近三年来党员发展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其中:2021年发展党员24名,2022年发展党员14名,2023年发展党员10名,均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5个阶段25个步骤发展党员,并提交县委组织部审查,每年年初接受县委组织部党建考核,及时按照县委组织部对我镇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时整改,近三年来没有收到县委组织部反馈我镇党员发展程序违规等相关问题。二是为加强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化,我镇积极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每年按照要求举办两次“两委”干部及党务干部轮训,2021年12月8日,我镇举行了党务干部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班,邀请韶关市“百人讲师团”成员进行授课辅导,重点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及党务干部学习了发展党员程序,严肃强调了党员发展原则和每一个步骤,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三是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党务干部规范化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我镇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暨2023年上半年“两委”干部培训会,会上针对党员发展相关程序进行了详细培训,确保我镇党员发展工作符合程序规范,进一步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
2.针对关于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2020年7月24日县财政局对洛阳镇“三公”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单位公务接待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2022年已制定《关于印发洛阳镇公务接待、培训会议和工作(值班)用餐管理制度的通知》洛府发〔2022〕1号。二是要求公务接待用餐一次一结算,按流程申报审批核销,杜绝签单、赊账等问题。严格要求所有干部职工按照制度执行,超过结算日期的不予报销,杜绝赊账问题。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养成干部职工公务卡支付的习惯,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执行。四是镇纪委对公务接待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镇长对财务业务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不改的部门或个人,采取约谈,书面检查或立案审查等处理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发力促整改。镇党委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促进问题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实效。
(二)健全机制促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期化机制,真正从源头防止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督查促落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5461018;电子邮箱:luoyangzf@126.com;邮政信箱:乳源瑶族自治县洛阳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12725。
中共洛阳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