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乳府〔2016〕40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性能,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我县定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县城区16台固定防空警报器将同时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注意听辨,不必惊慌,正常进行各项工作和活动。现将防空警报信号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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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区分  | 
			
			 显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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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先警报  | 
			
			 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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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袭警报  | 
			
			 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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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警报  | 
			
			 一长声,持续3分钟。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