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乳府〔2016〕40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性能,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我县定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县城区16台固定防空警报器将同时发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注意听辨,不必惊慌,正常进行各项工作和活动。现将防空警报信号公告如下:
情况区分 |
显示方法 |
预先警报 |
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
空袭警报 |
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
解除警报 |
一长声,持续3分钟。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