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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的通告

时间:2016-11-28 10:19:59 来源:乳源县政府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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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的通告

乳府〔2016〕60号

 

    秋冬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季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保护候鸟“清网行动”的紧急通知》(粤林函〔2016〕483号),保护好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候鸟等野生动物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系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各镇、各部门要提高对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认识,从“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乳源”的高度,认识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保护措施、拓展宣传手段,全面提升社会和公众对保护候鸟及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现代生态文明理念、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二、强化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各镇、各部门要把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及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域的巡护和看守,并在候鸟迁飞季节重点加强野外巡护和动态监测,严防用毒药、网捕、电击、电子诱捕、捣毁巢穴等破坏候鸟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应及时组织清理各种捕鸟网、粘网、猎套、猎夹等捕猎工具。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把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作为执法打击的重点,适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酒楼饭店、集贸市场、中药材市场、宠物商店开展一次专项清查,严格落实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杀害、收购、出售、利用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引导,县电视台要加强对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

    三、建立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制度。为畅通全社会广泛参与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工作的渠道,我县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建立候鸟等野生动物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将严格保密。我县举报电话:5362002(公安局森林分局)、110(县公安局)。凡提供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行为案件线索的,一经查实,兑现奖励。奖励标准为:刑事案件线索1000元/条、行政案件线索500元/条、不构成行政案件的200元/条。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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