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赖佩养带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丽冰等一行3人到我县督导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县司法局相关领导陪同了检查。
市司法局先后到桂头司法所、游溪司法所以及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听取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我县司法所外观标识建设、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等工作情况。市司法局重点考察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桂头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游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升级改造成果。
在督导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对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抓好制度上墙更新工作以及外观标识升级改造工作;二是继续加强沟通探索,落实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以及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制度;三是重点抓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重点工作。
通过本次督导活动,进一步强调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司法局将继续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