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韶关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韶常办〔2025〕5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8〕63号)有关规定,根据《韶关市2025年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方案》(韶财资〔2025〕5号)的部署,结合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4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总量及分类。根据最新年度变更调查2024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乳源瑶族自治县土地总面积229899.89公顷,其中湿地158.64公顷,耕地16611.31公顷,园地2087.05公顷,林地192319.40公顷,草地2076.2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53.0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40.7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09.73公顷,水域7449.13公顷,其他土地2394.53公顷。
乳源瑶族自治县国有土地总面积47237.85公顷,其中湿地68.02公顷,耕地261.99公顷,园地52.53公顷,林地37613.62公顷,草地100.4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66.6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67.6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50.34公顷,水域5825.71公顷,其他土地30.87公顷。
2.国有矿产资源储量及分类。我县辖区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主要有铅、锌、铁、钨、锡、重稀土、轻稀土、煤、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用大理石、砖瓦用砂页岩、冶金用石英石、建筑用石灰岩、钾长石、重晶石、陶瓷土、地热等17多种。我县辖区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矿业权企业7家,其中地热开采企业2家,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家,砖瓦用砂岩、陶瓷土各1家,铁矿1家。
3.水资源总量。乳源境内河流属于珠江流域北江水系,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6.89亿立方米。2024年全县水资源总量达到33.91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总量为7.45亿立方米,饮用水源地及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标。加强水资源监管,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69亿立方米以内。
4.国有森林资源情况。全县生态公益林80333公顷,全县普查建档的古树名木735株(其中国家一级古树9株,国家二级古树37株,国家三级古树689株)。
5.草地资源。根据最新年度变更调查2024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乳源瑶族自治县草地面积2076.22公顷。
6.湿地资源。根据最新年度变更调查2024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乳源瑶族自治县湿地面积为158.64公顷。
7.自然保护地。我县目前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4个,总批复面积为151244.36公顷,共有自然保护区7个,总批复面积为101985.59公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批复面积为58368.4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批复面积为3673公顷,市级自然保护区一个,批复面积为22092.65公顷,县级自然保护区4个,总批复面积为17851.54公顷。共有森林公园5个,总批复面积为33273.47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总批复面积为32897.1公顷,县级森林公园3个,总批复面积为376.37公顷。有国家级石漠公园一个,批复面积为9701.6公顷。有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批复面积为6283.7公顷。
8.耕地质量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县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1326公顷,全县秸秆直接还田面积9273公顷,绿肥播种面积1066公顷,有效提升了耕地质量。2024年初我县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4.261等,年末平均质量等级为4.257等(1等为最高,2等次之,10等为最低),年内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004等(年末平均质量等级数值小于年初数值,则说明耕地质量得到提升;反之,年末平均质量等级数值大于年初数值,则说明耕地质量降低)。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收益情况
近年来,我县通过优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有效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要素支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2024年,我县累计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6宗。以出让方式供地的有7宗,面积约10.85公顷,成交价款8167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地的有29宗,面积约58.72公顷。
2024年度共计挂网拍卖全县工程建设产生闲置矿产资源4宗,涉及资源价值890.21万元,实现处置收益189.98万元。
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06.4m³,2024年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8.4m³,2024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高于0.5742。加强取用水规范化管理,2024年1-11月,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约1574万元(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水资源税由税务部门征收,2024年12月水资源税为0),办理变更取水许可证18宗,注销取水许可证12宗,延续取水许可15宗,新办取水许可1宗。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2024年12月,位于我县的韶关市联进纸业有限公司荣获“韶关市节水型企业”称号。
二、存在问题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基础有待加强。国有自然资源实物量还需进一步摸清,尤其是土地、森林和湿地资源的国有范围还需进一步查实,价值量的核算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数据标准尚未统一,各部门之间的调查统计数据融合与衔接尚未完成。土地资源、林地资源、湿地资源和水资源在空间上的部分交叉重叠有待完善处理。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水平仍需提升。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空间类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尚不健全,国土空间治理综合集成重大应用建设有待加强。
(二)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需协调推进。一是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部分区域产业布局和资源开发利用没有做到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还有距离,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土壤污染修复进展缓慢,治理修复难度高、投入大、周期长,防控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三)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有待提质增效。一是土地资源功能错配、空间错配、结构错配等问题依然突出,土地资源稀缺与大量存量土地闲置问题并存,存在低效利用土地等情况,挤占了国土空间资源。二是低效企业腾退的土地,政府收储成本较高难度较大,高质优势新项目匮乏,而且大项目好项目对在低效工业土地上的开发不感兴趣,热衷于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导致“二次开发”项目产业匹配难度较大。
(四)执法力量薄弱。一是执法衔接问题。根据2025年9月15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调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文件通知,自然资源下放的执法权限将于2025年12月15日悉数收回,但现有编制数并未增加,原下发人员也不再收回,仅以现有人员力量去查处全县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很难维持。二是卫片线索覆盖面广,上级下发的线索涉及土地、矿产、森林、河砂等多个方面,量大且面广,机构改革后,相关主管部门职能拆并,执法队伍人员数量、素质和执法装备无法满足现状要求,导致难以全面及时开展执法工作。三是未形成统一的综合执法量。在实际过程中,仍然存在各职能部门“单兵作战”现象,未形成综合执法、快速反应的执法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之间的关系,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全面提升全县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规范标准厘清底数,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一是全面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统一资源分配、坐标体系、空间数据和测绘规范,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筑牢基础。要加快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二是强化信息支撑。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账户和建设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信息库平台,真实反映全县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三是积极推动让市场决定自然资源资产价格的使用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要求,支持探索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构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三)全面开展空间规划服务创优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强化对“百千万工程”、实体经济发展的空间支撑,坚持系统观念打好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攻坚战。一是有序推进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县级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及管理机制,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相关专项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协助开展水利、农业、交通等重点领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加快编好用好镇村规划。根据省级部署要求统筹推进镇村规划编制,坚持以详细规划编制深度、镇村联动编制方式编制镇村国土空间规划,以典型镇、村规划为引领,以点带面开展好其他镇村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强化村庄规划优化工作统筹谋划,建立业务指导、质量评价机制,提升村庄设计水平。
(四)全方位夯实重大项目服务保障。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核心定位,落实好“要素保障应给尽给”部署要求,强化资源土地要素硬支撑,实现要素保障质效更优、审批更快,加快推动建设项目落地。一是继续推动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土地要素保障专班联席会议、专题协调会议等调度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会同发改、交通、人社、林业、乡镇等部门和建设单位共同研究项目存在问题,强化落实土地征收、社保手续、林地报批、资金等要素资源保障,全力支撑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项目(乳源段)、硕成项目、云山谷项目、化成箔扩产项目、乳源大布风电场三期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二是狠抓用地报批组卷质量,提高审批效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局驻点服务,安排专人按照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的标准对组卷成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组卷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用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的组卷质量,使项目用地报批少走弯路,进一步提升用地审批效率,提高用地报批并联审批效率,全力以赴抓好我县项目的用地保障。
(五)深入推进矿产资源价值转化。一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加强产业合作,强化资金筹措,争取于2026年3月底前重新挂牌出让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国公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二是严格落实采矿权设置出让计划,积极推进大布镇曹屋与鹿牯寨饰面用石材、洛阳镇长梗岭白云岩矿、桂头镇王龙围砂岩矿、一六镇狮头岭灰岩矿4宗采矿权及乳城镇汤湖头、一六镇东粉地热、桂头镇小龙底3处温泉采矿权设置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环境治理。一是扎实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制,实施跨县级重要江河水量分配;二是严格取用水监管,做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工作,强化取水计量监管和计量体系建设,加强取水日常监管,防止违法取水和超许可取水;三是做好水资源保护,确保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深化饮用水源地管理,严控地下水管理;四是强化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利用水资源信息平台,深化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推进水量核定和台账建设,推进水权改革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五是强化江河水质及重点断面目标管控,以南水水库断面为重点,系统推进畜禽水产养殖、农业种植面源、城镇农村生活源污染治理;六是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持续推进镇村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确保3个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
(七)做好源头防治,确保土壤环境状况稳定。开展建设用地调查和风险评估,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时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在产企业风险管控与修复示范。动态更新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纳入复垦耕地项目选址条件。加强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