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带动辖区经济效益,乳源工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四个方面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主体监管,确保经营合法。一是建立旅游市场经济户口档案,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常规化、长效化的监管机制。针对乳源县五指山、天井山、大峡谷、云门寺等辖区旅游景点延伸的产业链进行拉网式检查,强化经营主体资格,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动态巡查监管制度。二是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辖区经营主体的巡查监管,要求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查看产品包装标识,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没收,责令立即下架。三是依托前期全范围的换照工作,对情节轻微的无照经营,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照,督促及时办理变更。
二是规范合同制度,打击霸王条款。为减少旅游纠纷,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旅游市场合同专项整治,对旅行社、温泉等旅游经营主体及辖区景点签订的旅游合同进行全面检查,对旅游公司自制格式合同予以规范,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如强迫消费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和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而利用格式条款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同时,重点打击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利用“回扣”进行商业贿赂、“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广告监管,清理虚假宣传。加强对旅游广告的指导规范,积极开展清理虚假广告宣传、不良风气,净化辖区旅游市场环境。一是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误导旅游消费者广告行为和未按规定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集中力量检查治理旅游经营者无许可、无资质广告宣传,和以低价旅游广告、假冒旅游星级、景区等级等招揽游客不实旅游广告。二是加大对旅游景区内广告的整治力度,重点打击以促销、打折、厂家直销、降价等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遏制 “零负团费”、低于成本的旅游宣传,以及拉客、甩客、宰客等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四是畅通投诉渠道,提升维权效能。一是大力推进景区维权宣传,在景区大门及各景点宣传栏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消费警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大力推进12315进景区工作,确保能及时查处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确保对重大、突发案件的及时有效处理。二是积极引导和督促景区经营主体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充分发挥其现场受理处理消费申诉举报的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和谐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