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环境安全,县环保局多措并举,不断强化企业环境监察工作,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严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一是全面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结合新环保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等工作,对全年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重点监管企业,制定监管措施。按照区域划分,将重点企业分类管理,监管工作落实到人。
二是突出重点,做到全面监管。对辖区内涉污企业进行监管,重点对企业环评制度执行情况、“三同时”落实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况等各方面加强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环境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提升能力,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好企业指导工作,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更为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促使企业能够主动解决环境问题并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四是落实后督察,确保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后督察制度,对要求整改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建立健全整改台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环境问题切实解决。同时加大监察频次,实行日查夜巡、不定期检查等方式,严防企业在夜间、节假日等期间出现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