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保护广东省天井山林场区域的饮用水安全,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编制完成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天井山食水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特划定乳源瑶族自治县天井山食水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三、划分原则
参照《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2010年9月)、《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HJ2032-2013)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 44/T749-2010),结合区域水源地实际,确定本区域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一)统筹区划,突出重点
在全面调查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和基础环境状况的基础上,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条件、经济水平和相关发展规划,分析现有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把改善重要的和突出的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作为重点,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水源水质达标和安全作为前提条件和根本目标。
(二)科学前瞻,实用可行
针对不同饮用水水源的特点,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与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协调,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引,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划方案力求明确简单,既便于主管部门管理,也便于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监督。
(三)防治并重,注重管理
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风险防范和综合治理并重的原则,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合理配置相应工程和管理措施,对饮用水水源地实行精准严格管理。综合利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监督管理。
四、可行性分析
分析划定水源保护范围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系统分析对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与城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流域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根据水源水质现状、污染源状况、污染防治措施等对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工程措施和管理对策。
五、主要内容
(一)划分范围
本次保护范围划定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天井山食水坑饮用水饮用水源地。
(二)拟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
本次划定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天井山食水坑饮用水保护范围的一级保护范围为食水坑水库的全部水域及周边200米集雨范围,二级保护范围为除一级保护范围外的集雨范围。
(三)保护措施
根据《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在湖库型水源地周围500米处应当设立明确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界碑、界桩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根据保护需要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或者种植具有界碑功能的灌木、荆棘等饮用水水源涵养植物围蔽取水口。
六、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该《乳源瑶族自治县天井山食水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实施具体事项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1-537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