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编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韶府办发函〔2022〕163号)等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
二、目录编制依据和内容
1.编制目录的主要依据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韶府办发函〔2022〕163号)。
2.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4项)
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四项。一是县住建管理局承办的《乳源县域垃圾焚烧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县卫生健康局承办的《关于公立医院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事项收费的方案》;三是县自然资源局承办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四是县发改局承办的《乳源县体育馆、运动中心体育场馆体育设施收费方案》。其中,县卫生健康局承办的《关于公立医院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事项收费的方案》与县自然资源局承办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纳入听证。
三、目录事项的实施
纳入《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落实,纳入《听证事项目录》的事项还应当按规定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