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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19-10-30 10:29:01 来源: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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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订《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的必要性 

  答:《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以下简称《优惠办法》于2012年4月6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4月16日以(韶府令第93号)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优惠办法》的实施,对于维护我市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市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亟需对《优惠办法》进行修订。 

  二、《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哪类群体可以获得扶助? 

  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按照本办法获得扶助。 

  三、《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残疾人社保、医疗、就业、教育、康复等内容。 

  四、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低保? 

  答:残疾人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以及监护人无经济能力的低保对象及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对重新就业或创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可实施“低保渐退”,给予一定时期的渐退期,实现稳定就业创业后再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五、残疾人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各级公立医疗单位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个人支付部分减免50%。各级公立医疗单位住院床位费个人支付部分减免50%,大型设备(DR、CR、DSA、CT、MR、LA、MRI、SPECT、B超等)检查费个人支付部分减免20%,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和取药四优先。对残疾人给予免费婚前检查;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残疾孕妇,给予3次免费孕检。 

  六、残疾人可以享受哪些教育和培训? 

  答:各级教育部门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对轻度弱智儿童要求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校不得拒收。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收书杂费;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对其中寄宿学生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伙食补贴。对接受高中阶段(含职中)教育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应减收或免收其学(书)杂费。对考入大、中专院校、高中的贫困残疾学生,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在专项经费中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以上每人每年800元;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每人每年600元。 各类公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接受符合相应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减收50%。残疾人参加本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3次以内免收培训费。 

  七、残疾人考驾照有补贴吗? 

  答:有,我市残疾人在本市本年度通过市交警部门考试,初次取得C1、C2或C5汽车驾照,经本人申请,市残联审核,可在下一年度领取一定的一次性补贴。 

  八、残疾人进入本市行政区内的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要收取费用吗? 

  答: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本市行政区内的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市、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公园、动物园等公共场所;免费进入本市对外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对盲人、智力残疾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可以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或减半缴费进入上述场所。残疾人经批准使用公共场所开展节日活动的,免收有关费用。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办理图书馆借书(阅览)证。 

  九、残疾人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盲人和一级肢残的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享受半价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惠。 

  十、残疾人享受哪些康复内容? 

  答:本市对零至六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包括早期筛查、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内容的抢救性康复服务。符合条件的小腿、大腿和上肢截肢者到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安装现代普及型假肢,按规定给予免费。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韶府规〔2019〕12号)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韶府规〔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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