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级中学:
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及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在每间宿舍安装空调、学生住宿成本增加等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依法依规完成调价程序调整住宿费。现将调整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32元/生/学期;
(二)未安装空调或已安装空调但未投入使用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仍按《关于调整县高级中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乳源中学住宿费标准的通知》(乳发改联〔2014〕66号)文件规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二、执行时间
上述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三、其他规定
(一)是否入住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应以学生自愿为原则;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已包含学生宿舍日常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除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另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
关于《关于调整乳源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