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起草全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和商务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二)拟订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四)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县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六)拟订本县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商务、科技、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八)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九)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业园区的发展。
(十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负责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六)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七)依法管理无线电工作。负责无线电的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八)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工业、信息化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县盐业工作,负责加强行业管理。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担议案、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工业和外资外贸管理股。负责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拟订本县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本县的外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贸易管理相关工作。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三)商贸流通管理股。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拟订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循环经济股。负责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
(五)科技电子信息管理股(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管理科技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工作。负责年度科技经费的计划、安排及绩效管理。组织实施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业园区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依法管理无线电工作。负责无线电的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中小企业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大服务中小企业力度。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的上报和办理工作。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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