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重点等,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责范围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教育附加费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指导学校的基建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负责学校团队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六)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工作,督导、检查镇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组织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并协调招生工作,指导学生学籍管理。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新课程实验,指导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负责教育信息和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对外合作。
(十二)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评审。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维稳、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或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负责处理教育局对外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委办
承担县委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学校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以及日常党务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加挂人事股牌子,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员的人事、机构编制、招聘录用、调配、工资、档案管理、考核奖惩、退休、普法、教师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划和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劳动管理、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教育系统人才管理和选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财股
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免费、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具体分配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核算;负责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学校的财务校产管理工作。
(四)教育股
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和推动基础教育的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校内育人环境;负责指导全县“普高”工作,确保“普高”的巩固与提高;指导和组织全县民族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普通高中的学籍管理和职高的学籍管理;负责做好基础教育招生工作;协助乡(镇)建立健全农村职教网络,搞好农村职业教育;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发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德体卫艺股
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研教研和学生体协、教育艺术团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的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预防未成年人及学生违法犯罪工作。负责中小学研学指导工作。承办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育督导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全县“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推进教育现代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督学责任区的主要职能是对本区域内九年义务教育及以下学校(含民办)进行随机督导检查。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安全和校外培训监管股
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承担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校外教育培训案件。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教师发展中心
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的全员培训、职务培训和提高培训。统筹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本研修和培训质量监测。结合基础教育改革,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课改实验,积极推广应用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建造完备方便的教科研交流展示平台,以教科研成果引领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参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意见。承担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县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教师专业发展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现代远程高等教育专科、本科和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开展职工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家庭教育、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等非学历教育;开展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农村实用技术等各类教育培训。建立教师教育信息化平台,统筹组织开展网络研修,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与自我发展。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应用,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开展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服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招生考试中心
负责全县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等专业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和高中招生考试。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教育经费结算中心
负责纳入校财局管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学校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审核会计原始凭证;办理经费报销或付款手续,核对往来款项,编制学校会计月报表。加挂乳源瑶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牌子,承担学生资助管理相关工作。
单位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南环西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51-538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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