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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5-06 11:36:22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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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指挥协调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当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县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严防较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安全事故。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协调股。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旱、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办。承担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协调保障工作,以及县应对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协调专家组有关专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承担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规划法规股。组织编制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和监督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评价。综合分析全县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相关信息传输和共享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负责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县直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综合办理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参与监督实施消防地方性法规,组织、监督实施消防地方性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履行火灾防治职责。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以及火灾调查处理(评估)有关工作。协调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五)自然灾害救援和物资保障股。协调指导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水旱、冰冻、台风防御、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査、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防风、减灾、抗震救灾等委员会职责。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基础股。负责非煤矿山、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基础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

  (八)执法股。承担非煤矿山、治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按权限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承担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案件查处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行业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本单位信访维稳工作。

  单位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鲜明南路3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办公电话:0751-5383878

  传    真:0751-5365295

  电子邮箱:ryyjglj@163.com

  邮政编码:5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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