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 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三)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 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平安法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负责相关领域执法工作。整合辖区相关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 平。健全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 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编制及执行本乡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镇本级财务、 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社区)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 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承担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人民武装有关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 员服务、人才服务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有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 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优化和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以及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辖区重大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商会(协会)开展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 负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 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指导村(居) 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城乡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开展自然 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的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组织开展生 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辖区环境监察 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 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 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审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三资” 管理。负责林权争议调处有关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火、防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承担突发紧急事件的指挥 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指导村(居)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和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承担上级下放执法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
办公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外)
办公电话:0751-5250035
邮编:51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