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其他有关工作决定、指示。
(二)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三)处理各镇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四)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和行政复议工作。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驻县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八)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和县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承担外事工作。
(十)承担金融工作职责,拟定有关金融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辖区内金融相关工作。
(十一)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电、信函、书报、资料的收集、登记、发送、传阅、归档和印章保管使用等;负责政府或办公室名义发文;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承担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大型会议的会务组织,突发性事件处理及救助的组织联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党群和政治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县政府各单位、各镇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和会议纪要工作。负责起草以县政府名义上报市、省政府的重大事项的有关汇报材料。负责起草、校核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文稿和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组织、指导、督促各部门研究拟订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实施相关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调研股:负责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综合研究,总结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经验;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上级布置的专题调研和组织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相关政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做好政府有关资料的采集和管理,当好政务参谋;负责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政务信息股:负责收集综合整理政府政务信息和向省政府和市政府报送有关信息;办理网络问政、民生热线的有关工作;负责办公室信息公开与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县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办理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上级政府和县政府的文件精神和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决定等相关事项的贯彻执行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负责上级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和交办的督查、催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外事股:协调县政府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县政府领导外事交往安排。按权限办理我县相关人员因公出国事宜。协调我县与相关国家地区交流合作事务。指导我县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建立值班信息网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接报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负责值班平台使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镇值班工作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金融协调股:负责拟订有关金融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乳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服务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普惠金融,培育企业上市。统筹并协调组织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协调并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牵头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金融风险处置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依照权限和有关规定承担金融监管有关工作。参与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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