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18日,我局在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就《县体育馆、运动中心体育场馆体育设施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我局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反馈意见:收到乳源瑶族自治县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意见,该公司建议方案第六点“拟定收费方案”中,游泳儿童票“10”改为“20”。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该意见。游泳池安全监管风险较高,儿童自理能力弱,需配备更多安全员、安全保障设施,监管的要求和成本更高,故采纳该意见。
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