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征求加强摩托车通行秩序管理有关文件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告
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
为创建文明城市,缓解道路交通压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保障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减少无牌无证摩托车、改装摩托车及发动机排量125毫升(不含125毫升)以上的摩托车造成的噪音污染,给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草拟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摩托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提升公众知情权和提高公众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参与度,现将通告内容全文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公开挂网之日起1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宝贵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1—683270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互联网电子邮箱:
ryjjdd123@126.com
附件: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摩托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3月26日
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摩托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