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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我县参加韶关市“民声热线”上线直播活动市民反映问题的回复(7-19)

时间:2021-02-19 09:57:17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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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热线节目组:

  2020年12月23日,我县参加了韶关市“民声热线”上线直播活动,通过在直播室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倾听群众的呼声和建议,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节目结束后我们收集记录了群众在“民声热线”直播节目中反映的问题和诉求,现将收集到的群众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一、骆女士反映乳源县城鹰峰路人行道改造,施工建材乱堆乱放,希望处理的问题

  我县已责令鹰峰路人行道改造项目施工方进行整改,要求施工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范围内铁马、警示牌和建筑材料摆放整齐。目前已整改完毕。

  二、林先生反映桂头镇东岸村鱼塘纠纷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林先生表示自己1981年承包了块4亩的地,1986年改造成鱼塘,2000年外出打工,经与杨先生协商将鱼塘交给杨先生打理并由杨先生缴纳公粮,2014年想收回鱼塘使用时被拒。

  (二)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1.2018年4月26日,林先生通过走访反映了土地权属纠纷信访事项,经我县属地桂头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林先生与杨先生的土地权属纠纷于2015年12月1日法院已作出《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韶乳法桂民初字第215号〕的判决书。法院审理认为,林先生提供的村委、村小组证明,1984年桂头公社东岸大队包干到户合同书,1991年杨溪乡东岸管理区公购粮任务统计表,农业税负担计算等资料不足以证明争议地块属于林先生承包地。

  2.2018年5月8日,桂头镇人民政府受理了林先生的信访事项,工作人员分别于5月8日、5月30日通知了林先生以及相关人员做了调查笔录,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沟通,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于2018年6月15日,将《关于林冬明信访事项的回复》(桂府信(复)【2018】0404号)送达林先生

  3.2019年9月20日东岸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并决议:鱼塘权属归东岸村七队,由村委干部、东岸村队长、村民代表会议协商时间给杨先生清理鱼塘的鱼。2019年10月13日再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讨论并决定通知杨先生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20年3月31日自行清理鱼塘内的鱼、塘基上经济作物、建筑物等。

  综合上述,该争议地块所有权归东岸村七队集体所有,土地日后相关使用由村集体讨论决定。

  三、杨先生反映因G323线扩建征地,补偿款找不到什么部门申请,村委和镇里都说不归他们管的问题

  经调查,杨先生是我县东坪镇汤盆村委瑶头村小组村民。由于该镇正在实施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改建工程,该工程的施工方为方便施工,未与镇政府、村委和村民本人协商,擅自将杨红新等村民的土地改造成工程便道,损害了村民种植的青苗、果树。目前该镇已联系施工方负责人尽快与杨红新等村民协商损失赔偿问题,我县将会及时跟进相关工作进度。

  四、林先生反映县城金狮北路方向宠物店,车停在两栋楼的路中间,有消防和道路安全隐患,希望治理的问题

  12月28日上午,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住建管理局到县城金狮北路进行实地核查、走访,因宠物保健馆旁(两栋楼之间)未施划停车位,造成临街住户及商铺在楼距间随意停放车辆。目前,我县交警大队已对乱停放车辆进行劝离并对车主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县住建管理局也将于近期对该区域增加施划停车位。下一步,我县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该区域的交通巡查密度和处罚整治力度,进一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五、陈女士反映桂头镇139提升工程,有没有老人和孩子的娱乐场所和是否免费的问题

  桂头镇是我县2020年4个实施“139”镇街提升工程之一的乡镇,通过镇街提升工作,桂头镇不仅新建了广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体育锻炼场所,还在文化驿站设置了老年娱乐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提供免费的无线网络服务。老人可在娱乐室进行象棋、围棋、牌类等休闲活动,图书馆及电子阅览室有利于丰富孩子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升知识文化水平。以上场所均为公益场所,免费对市民开放,开放时间从上午8:30至晚上9:00。

  六、丘女士反映县城周边的人行道地砖破损,希望修整的问题

  2020年我县结合创文工作及“439”县城品质提升重点项目工作,实施了县城鹰峰路、文昌中路、二九一路和景江路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工程将于2021年1月底基本完工。同时,我县对县城鲜明路、河南路、沿江路等路段松动、破损、凹凸不平的人行道铺砖进行了修复。“十四五”期间,我县还将对鲜明路、育才路、民族路等路段逐步进行提升改造,届时我县人行道铺砖将全面升级改造,铺砖破损、松动、凹凸不平等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

  七、胡先生反映希望在文昌公园疏通下水道,避免下大雨造成路面雨量淤积的问题

  我县县城文昌公园路段地势低洼,遇到强降雨天气容易造成积水。我县已在2020年7月实施了排水渠清淤工作,目前正在实施的鹰峰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也在文昌公园段增加了一条雨水管,加大了路面排水能力。另外,我县住建管理局正在组织文昌公园排水渠拓宽方案的论证,选取合适方案,拓宽下水道口,增大排水量。同时安排环卫工人在暴雨前着重清理排水渠垃圾,避免垃圾堵住出水口。

  八、李先生反映身份证掉了,自己在外地怎么补办的问题

  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积极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按时全面落地的通知》(公治明发〔2017〕280号)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的相关要求,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补领,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身份证件照相片回执;3.申请补领证件办证地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回执。因各地市均有出台相关规范,具体业务办理需咨询办证地公安机关,以办证地公安机关相关规范为准。

  九、付先生反映乳城镇新民村委会田龙村里没装路灯,出入不方便的问题

  经我县乳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与群众沟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乳城镇人民政府准备结合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划,统筹资金,帮助全镇群众解决没路灯、出行不便的问题。

  十、贺女士反映华景雅苑楼下商铺装修(PE-20商铺)打掉地梁,加建隔层,据回函未经批建导致楼上墙体开裂的问题

  2020年10月13日,我县住建管理局对华景雅苑PE-20、PE-15、PE-16号商铺进行现场勘察。勘察发现PE-20号商铺存在1处地梁被破坏,且被检查各商铺均将内部隔成两层。当即要求相关商铺业主停止违法行为,在征得原建筑设计单位意见并完善相关手续以前,不得擅自施工。同时责令PE-20、PE-15、PE-16号商铺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已加建隔层后的房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根据原设计单位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出具意见,相关商铺加隔层情况在原设计过程中已考虑,破坏的1.5米地梁已加固修复,结合两处商铺结构安全鉴定结论均为Au级。

  2020年12月10日,我县住建管理局对华景雅苑E5栋居民住宅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栋楼2-8层住宅确系存在多处细微裂缝,但裂缝产生的原因是否为抹灰层开裂或者主体内部结构损坏,目前无专业资质进行分析鉴定,需由商铺业主或者小区业主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近期我县将召集双方进行行政调解,如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建议E5栋业主走司法程序。

  十一、张先生反映大东村委村里的扩路导致排水沟卫生差的问题

  大东村委属我县乳城镇管辖,经工作人员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乳城镇已经安排工作人员打扫、清理排水沟卫生,并向群众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群众表示理解。目前,排水沟已经清理干净。

  十二、黄先生反映新塘水坝排水不好的问题

  黄先生反映的新塘水坝属我县乳城镇,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该镇立即派工作人员与群众联系,并前往现场实地查看。经现场查看,黄先生反映的问题为大东村委会新塘村小组旁的水沟排水不好。经过协调,已经安排施工人员前往处理。

  十三、方女士反映办理了健身卡,现在疫情没教练,怎么退款和黄女士反映在首南办理健身卡,去年有活动,打卡满了可以返还,但现在以种种理由不给反还的问题

  我县2020年5月至10月接到多起有关首南健身会所会员卡使用问题的反映,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登记信息为:名称:乳源县首南文体健身培训中心,场所:乳源瑶族自治县解放路瑶家源文化城四楼,法定代表人:杨家聪,业务主管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发证机关: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发证日期: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通过联系到首南健身俱乐部管理人员陈建林(首南健身俱乐部全权委托的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首南健身俱乐部一直正常运营,有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由于涉及相关管理部门和办卡投诉人员较多,我县将会召集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和信访部门与该健身俱乐部召开协商会议,协调解决群众投诉的有关问题。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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