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31 1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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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抓紧制定包括《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在内的相关法规制度,将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2013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验照制度将改为年度备案制度。(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