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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 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17-08-22 00:00:00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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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  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2017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7 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七、2017 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7 年部门收入总表
九、2017 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我局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 1 个,即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
2、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
3、协助拟订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和措施,协助承办有关事务。
4、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5、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和建立和谐社会服务。
6、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7、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
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6 名,后勤服务人员 1 名,在职7 人,退休人员 7 人。局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 5 名,其中:核拨事业编制 4 名,在职 5 人(其中工勤编 1 人) ;自筹事业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1 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搞好服务、抓好落实。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 246.87 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 246.87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按资金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194.48 万元,占支出的 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5.8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4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2.11 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52.39 万元,占支出的 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4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2.8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6 万元。
(二)按功能科目划分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85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长41%。增加的主要项目是:一是在职人员调资;二是新增了住房改革补贴。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5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0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7%,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四、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是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因公出国(境) 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规范支出管理,努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 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预算 7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具体项目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万元,占 “三公”经费预算的 43%,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 万元;
3、公务接待费 4 万元,占 三公”经费预算的 57%,与上年预算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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