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市属各有关学校,市新华书店、教育书店: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补充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3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补充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30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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