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芙蓉山公园行政服务中心停车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时间:2021-01-05 16:03: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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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健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芙蓉山公园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请》收悉。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0〕304号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韶发改价格〔2017〕2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芙蓉山公园行政服务中心停车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如下表:
车型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元) | 24小时内 最高限价(元) |
小车 | 30分钟·每辆 | 2 | 25 |
大车 | 30分钟·每辆 | 4 | 35 |
说明: 1、每次进入停车点停车不超过3小时的(含3小时)、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工作日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事人员均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2、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正在作业的市政工程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3、24小时计费段:指车辆首次进入停车点起,24小时为一计费时段,超过24小时后重新计费; 4、小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 |
本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请你们做好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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