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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关于作出乳源东阳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2-08-10 15:41:43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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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关于作出乳源东阳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0日我局依法对乳源东阳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51-6122337(综合股)   通讯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西路50号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           邮 编:5127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联系人

总投资额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环评单位

1

乳源东阳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

广东经济开发区富源工业园乳源东阳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内

韶环乳审〔2022〕34号

2022年8月9日

邹广民

43742.61

1030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韶环乳审[2022]34号关于乳源东阳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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