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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乳源分局关于作出日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有限公司年存栏4000头母猪和15000头育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0-09-28 11:25:59 来源:环境保护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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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生态环境乳源分局关于作出日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有限公司年存栏4000头母猪和15000头育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15日我局依法对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有限公司年存栏4000头母猪和15000头育肥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28日~10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51-5363278(管理股)  

  通讯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西路50号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  

  邮 编:5127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联系人

总投资额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环评单位

1

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4000头母猪和15000头育肥猪养殖项目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侯公渡大东山

乳环审〔2020〕12号

2020年9月15日

邹广民

7896.27

1400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乳环审[2020]12号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畜牧有限公司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批复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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