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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统计表

时间:2017-04-07 00:00:00 来源:环境保护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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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统计表
处罚文号单位名称案由处罚结果处罚单位处罚日期
乳环[2017]01号乳源瑶族自治县中鸿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车间已建成,建有六个储罐,空坪和车间内堆放有近两百桶的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甲基叔和丁基醚)。经查,你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我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该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和生产使用,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和处置涉危险化学品;
2、罚款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
           
乳源县环境保护局2017.1.3
乳环[2017]02号乳源瑶族自治县新永利泡沫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锅炉燃烧的燃料为含有油漆的废旧模板和废旧建筑木材,燃烧会产生浓烟及恶臭气体;经查,你公司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已过期,未换领排污许可证。且根据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的(乳)环境监测(气)字(2016)第032号监测报告显示,你公司排气筒外排废气中烟尘污染物浓度164.3mg/ m3,超标0.37倍,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影响。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和《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和《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乳源县环境保护局2017.3.1
乳环[2017]05号韶关市晟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该公司雨水应急收集池容量不足;且根据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3月9日对你公司外排废水采样监测报告显示,你公司废水排污口排放的铊污染物浓度为0.82631mg/L.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涉铊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粤环函[2015]147号文,你公司铊污染物浓度超标412.15倍。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和《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3.1第4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立即停止废水污染物排放;
 2.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16995元)。
           
乳源县环境保护局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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