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乳源大桥镇山区上空有架无人机在各山头来回飞行,时而悬停,经笔者了解,这是乳源公安利用无人机正在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
为有效打击毒品原植物的种植,彻底铲除毒品隐患根源,乳源公安局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联合大桥镇政府组织禁毒民警、志愿者和村委干部拉网式排查重点区域,进村入户大力宣传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法律后果以及举报奖励办法,从而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了村民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民警充分利用无人机灵巧、高清、监测范围广的优势,通过遥杆控制无人机,对人工踏查难以到达的山林地带、荒僻地段、居民房屋顶楼和无人院落进行重点巡查,提高发现能力,确保禁种铲毒踏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坚决做到“不错漏一户,不放过一株,不留一块死角”,彻底消除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经过踏查,乳源辖区暂未发现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下一步,乳源公安将继续深入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确保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工作目标的实现,严防本地区出现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全面有效地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提示:
罂粟,一株都不能种,当菜吃也不行!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要面临的,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请广大群众注意了!
踏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