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乳源新闻 > 专题报道 > 热点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之获取经营场所

关于增加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业务类型的公告(20221214)

时间:2024-06-12 10:26: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简化办理环节,节省办事时间和成本,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我中心通过全面梳理材料清单,优化办理流程,已将可实现合并办理的组合业务类型从15种增加至29种(见附件)。

  从即日起,企业、群众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此29种组合业务时,只需叫一个号,进一个窗口,即可实现组合业务的"一次申请,一次办结"。

  如对以上组合业务合并办理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反映:

  1.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园24栋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51-8877848;

  2.韶关市武江区沐阳路8号威尼斯国际广场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51-6919999;

  3.韶关市浈江区鑫金汇大道88号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51-8731380。

  附件: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业务类型

  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

  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业务类型

预售商品房组合业务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

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抵押登记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抵押登记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

6.增量房(现售商品房)转移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7.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8.存量房(二手房)变更登记 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9.存量房(二手房)更正登记 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更正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

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

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转移登记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拆迁补偿)

更正登记转移登记

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1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2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注销登记转移登记

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

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2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

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

2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首次登记

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抵押变更登记

2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

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变更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