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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巡审”协同工作机制

时间:2022-11-17 17:31:50 来源:县审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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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县审计局坚持把深化改革和规范治理作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系统观念,着眼推动工程领域建设提升效能,在韶关市率先探索建立“巡审”协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审计与巡察机构的统筹衔接、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站位高、审计监督专业性强的互补优势,着力探索发挥“巡审”协同监督合力,通过“四个注重”,推动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双向贯通,更好发挥优势互补、相向发力的作用,将“巡审”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监督有合力更有威力,实现了巡察审计1+1>2的良好效果。

  注重高位推动,建立协同机制。县委重视促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互联互通、互促互进、协同发力,把“巡审”协同的工作模式写入协作机制。在第一轮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取得明显成效后,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专门批示审计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并作为一段时期内审计工作重点要点,从制度层面、领导层面为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审计机关与巡察机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巡审”协同年度工作计划,共同研究协同协作配合的具体措施,找准“结合点”“互动点”和“共享点”,研究破解联合监督难点,制定“任务点”勾勒“施工图”,为探索推进审计与巡察的监督贯通融合奠定良好基础。

  注重资源共享,实现信息互通。在“巡审”协同过程中,成立巡察和审计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专项巡察组,审计局派出副局长带领专项审计组并兼任巡察组副组长,通过采取“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联合行动等方式,依法独立实施审计项目。明确专人负责问题线索交流、协作事项办理等日常联络工作,适时沟通双方已经掌握的被“巡审”对象的现有情况,商定审巡重点监督内容,并约定每周碰头会,相互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发现问题分析研判。结合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在实际工作中的相通之处,探索推动监督形式有效对接、密切配合。建立重要信息互通制度,在审计项目计划制订、审计发现问题通报、重大问题或可疑情况了解以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核实等方面做到信息互通。通过梳理发现问题,充实被“巡审”对象问题信息库,不重复调阅资料、不重复统计数据,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实现信息收集畅通资源共享,缓解审计、巡察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同时减轻被“巡审”单位负担,有效加强“巡审”协同的深度贯通。

  注重问题共商,形成监督合力。审计组和巡察组发挥经济体检、政治体检优势,各自实现互补,进一步找准工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注重统分结合,认真区分巡察、审计的职责,深化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全过程协同。实施“三同步”工作法,审计组与巡察组同步进驻,审计方法与巡察措施同步开展,审计发现与巡察发现同步跟进,加强在开展巡察谈话、审计监督、现场核查等工作中的分工合作和深度融合。针对专业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实际落实情况等,主动进行业务方面的探讨,明确政策标准和依据,为精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报告问题提供专业支持、政策支撑,相互印证。比如,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从账面上发现疑点,可以提交给巡察组,发挥巡察的谈话震慑力优势,找相关人员,深入地查找问题,有针对性、指向性就涉及问题的流程、合法性、合规性、疑点和对象谈话时的漏洞展开“步步紧逼”,并及时与审计组复盘,梳理出问题和症结,共同完整相关证据链。巡察组也可把发现的经济方面的问题交给审计组以实现突破,从政治体检、经济体检多角度进行立体研判,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形成监督方式相向发力。

  注重成果共通,提升监督质效。“巡审”协同完成后,分别就核实的问题,由审计和巡察分别形成“一巡两报告”,向巡察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汇报,并按程序和相关要求督促被“巡审”单位抓好整改。纪检监察机关也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逐一研究、逐条剖析,细化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报告整改情况。对在整改工作上责任意识欠缺,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务实,未完全做到真认账、真整改、真落实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既避免了重复劳动行政成本“高”的问题,被监督单位重复整改“频”的问题,同时也解决审计整改因缺乏权威导致的“审得出、改得慢”“屡审屡犯、审了还犯”的问题。比如,洲街大桥的建设,群众抱怨施工周期长达3年多,巡审协同之后,3个月实现通车,有力推动解决“路通”及一些公共安全问题。据统计,第一轮巡审协同审计发现问题46个,大多数问题已经得到整改,整改监督日常工作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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