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持续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整合执法资源、下沉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培训,切实履行“一统筹四统一”职责,建立了以“十项工作制度”为总体框架的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效率大大提高,推动了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下放管理职权,“调结构”到位。充分发挥县级统筹协调作用,按照权责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的原则,合理下放管理职权,科学配置乡镇职能,明确下放方式,重点下放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上级机构的职责对应关系,确保上下职责对应、工作运行顺畅。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乳源瑶族自治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信息共享、联动协作、争议协调、司法衔接等相关制度。2021年以来,通过梳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事项,乳源瑶族自治县实现了46项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事项的下放和287项由乡镇以自身名义行使的执法事项的调整,执法力量逐渐向基层延伸下沉。
组建执法队伍,“强保障”到位。分配下达行政执法编制,充实乡镇行政执法力量,加强与组织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确保相关编制、人员快速到位,为履行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2021年以来,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新增乡镇执法编制79个,其中乳城镇12个、桂头镇15个、大桥镇10个、一六镇8个、洛阳镇7个、大布镇6个、必背镇6个、游溪镇8个、东坪镇7个。目前9个镇均已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挂牌和办公场所调整,各镇执法大队长已到岗到位。
规范执法行为,“建机制”到位。积极推动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依托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协调调度和监督管理,有效提升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组建乡镇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推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所涉及的具体执法程序、取证方式及没收财物的管理等相关制度更加完善。2021年以来,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累计受理群众举报81次,日常巡查392人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76宗,有效解决了横向多头执法、纵向多层执法,以及“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等问题。
强化指导培训,“提技能”到位。县委依法治县办会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会商制度,强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业务指导。创新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依据“谁下放、谁指导”的原则,由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担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导师,下沉各镇开展业务指导和实战教学,提高乡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按照“一队多能、一岗多能、一人多能”要求,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各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制定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不少于6期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提升。
加强协调联动,“促和谐”到位。指导各镇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综治+司法+综合执法“大执法”协调联动执法机制,刚柔并济,首违不罚,让执法行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综治、司法所、综合执法队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研究,充分分析案情,研判执法风险以及维稳风险,综治部门开展民情夜访,入户倾听诉求,做好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前期介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对抗性;司法所对文书等执法过程进行规范化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公信力,减少对抗心理,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投诉、复议、诉讼等情形发生,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