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韶关建设,扎实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确保到2017年全市实现“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全覆盖目标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粤综治委[2013]46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部署,从提升基层平安建设水平、夯实平安韶关为基础的高度出发,以落实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为前提,以完善和强化综治机构组织为关键,以建立健全平安创建长效工作机制为根本,以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自防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交通、平安家庭、平安企业(以下通称“平安细胞”)等“平安细胞”创建活动,逐步扩大建设覆盖面,不断提升达标率,以“小安”积“大安”、局部平安推动全面平安,有力助推创建平安韶关,加快实现我市建设成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法治市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韶关市2017年“平安细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曾洪同志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局、市妇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分管领导和各县(市、区)专职副书记为成员。市“平安细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平安办,由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曾洪任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挥、情况综合、检查指导工作。
三、重点平安细胞创建目标
我市2017年的“平安细胞”建设工作在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交通、平安家庭、平安企业的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平安韶关建设基础。
(一)平安校园:平安校园创建要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校园暴力犯罪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平安医院:平安医院创建要着力解决涉医违法犯罪等治安突出问题,大力减少因医患矛盾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传染病源扩散、蔓延事件,维护正常诊疗秩序。(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三)平安交通:平安交通创建要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道路治安防空网络,严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城乡交通事故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特大交通死亡事故。(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四)平安家庭:平安家庭创建着力强化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提高家庭“六防(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能力,实现家庭“六无(无毒、无赌、无黄、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目标,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妇联)
(五)平安企业:平安企业创建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重点劳资纠纷。(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铺开(2017年7月初至8月底)。各县(市、区)、市直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总结前几年“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明确各行业“平安细胞”创建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全面铺开创建工作,各项建设措施进一步强化,使覆盖率达85%以上,达标率达80%以上。
(二)第二阶段:扎实推进(2017年9月初至10月底)。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做到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创建措施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在创建过程中,要做到与“三防”工程建设相结合,与维护稳定相结合,与保障公共安全相结合,与反恐防暴相结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基层各种社会矛盾和治安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创建覆盖率基本实现全覆盖,各项建设活动达标率达90%以上。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7年11月初12月底前)。 12月10日前,各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及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及时完善,市综治(创平)办按照各项工作的标准和进度进行检查督导。市委政法委拟于12月底前结合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对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总结通报。
五、工作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平安办)和市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条块结合、协调联动,谁主管、谁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督办”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的一把手责任,县(市、区)主体责任和部门牵头责任,深入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平安细胞”创建活动。按照标准内容和标准,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创建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创新和充分利用贴近基层实际、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加大“平安细胞”创建活动的宣传造势,突出宣传“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平安细胞”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动员各建设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平安细胞”创建活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在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加强对人防、物防、技防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的帮助指导,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沟通协调。对不安定因素,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四早”(早介入、早调查、早分析、早化解),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工作格局。
(四)认真总结,善于推广经验做法。各级各部门要善于总结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积极推广,以点带面地逐步扩大达标覆盖面,按照时间节点,8月、10月底、12月10日前请各县(市、区)及时将有关经验材料及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作进度及时报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