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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平安特色小镇”品牌培育实施方案

时间:2018-12-01 16:28:00 来源:乳源县政府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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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加强全域生态保护,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小镇等工作部署,结合平安乳源建设,进一步夯实各镇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创新各镇社会治理工作格局,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根据《韶关市“平安特色小镇”品牌培育行动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政法工作关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大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提出的工作目标,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创新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方式方法,不断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积极主动适应社会治理新常态,努力打造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新特色、新亮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治理有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平安和谐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推进、“四治”(共治、法治、德治、自治)并举、产业项目支撑,以“平安、文明、富裕、活力”为总目标、总要求,以目标、问题、效果为导向,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打造平安特色小镇,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走出共治、法治、德治、自治、善治“五治一体”的社会治理模式,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平安乳源建设先行区。计划用三年时间,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乳源特色的“平安建设样板区、基层治理示范区”。

  三、工作步骤

  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从

2 0 1 8年起,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把我县大部分镇街建设成为“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建和谐,共促繁荣”的“平安特色小镇”。

(一)试点培育阶段(2 0 1 8年至2 0 1 96月)。在确定培育对象和方向的基础上,着力抓好试点先行工作。结合《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指导意见》中第一批特色小镇的乳城镇作为试点镇,以平安为基本要素,立足实际,找准试点工作切入口,敢拼敢闯、先行先试、趟出新路子,确保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各镇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各年度创建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二)推广提升阶段(2 0 1 96月至2 0 2 16月)。县、镇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固化创建成果,做到成熟一个总结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逐步形成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形成点线面有联系、城片区纵横有序和积极扩展的平安特色创建镇。要创新开展平安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充分统筹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资源,突出本地特色,真正打造成叫得响、有影响力、有生命力的平安乳源特色名片。

四、创建标准和任务分工

(一)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组织领导到位,平安工作常态化;舆论宣传到位,镇村干部走村入户、传承“崇文、尚理”的平安文化,倡导“亲和、宽容”的邻里民风,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落实到位,将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做优;经费保障到位,将平安建设费用纳入镇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优先保障。(主体单位:各镇;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二)平安稳定的基层基础。健全完善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在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中的“桥头堡”、“化解器”作用;健全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转机制,标准化配置硬件,高标准配备人员,积极推进综治信息管理系统、综治视联网建设,紧紧围绕“违法犯罪有效防控、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安全隐患有效排除”三大目标任务,提升中心实战化、信息化水平,辖区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民转型”案件特别是命案,完成“无命案镇”、“无刑案村居”创建目标;健全优化网格,配齐配强村(社区)“综管员”,优化网格职能,打造全科网格,充分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抓好源头治理;健全基层现代化治理模式,建立完善“心理咨询室”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未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和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加强法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平安知识的宣传,建设平安文化主体公园(广场)、平安宣传一条街,打造“枫桥经验”的升级版;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根本治理,涉黑涉恶问题及其滋生的土壤被彻底铲除,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参与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全面提高。(主体单位:各镇;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直成员单位

(三)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平安特色小镇必须是生态小镇,将绿色发展作为基本要求。空间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整体格局和风貌具有典型特征,路网合理,建筑高度和密度适宜。倡导街坊式布局,住房舒适美观。建筑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公园绿地贴近生活和工作,镇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店铺布局合理,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小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主体单位:各镇;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局)

(四)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基础设施完善,自来水符合卫生标准,生活污水全而收集并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道路交通停车设施完善便捷,绿化覆盖率较高,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服务覆盖小镇区域。游客中心、厕所、交通导览、公用智能设施、休闲休憩等配套设施布局科学。(主体单位:各镇;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

(五)彰显特色的平安文化。充分挖掘、整理、记录当地平安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平安特色小镇创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得到充分弘扬,公共文化传播方式方法丰富有效,居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较高。(主体单位:各镇;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打造平安特色小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综治工作、平安创建整体工作规划。县直成员单位要根据创建标准,深入各镇现场指导,帮助各镇制定规划、计划,提升工作标准。各镇要采取扎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根据创建步骤,抓好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在细、实、优上下功夫。平安特色小镇创建经费,除市计划补助各镇20万元外,其他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各镇编制预算),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多渠道解决平安特色小镇创建资金问题,保障创建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县委政法委、平安办将根据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计划和年度验收标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各镇要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并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二)注重融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培育特色镇工作中,要将培肓工作融入新时代工作大局。将培育特色小镇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精准扶贫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部署,合理对接,协调开展。要因地制宜,一镇一策,使培育工作切实促进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更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三)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传承发挥“枫桥经验”,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平安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建立平安工作现代传播宣传阵地,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特色小镇工作知情、了解、支持,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考核,健全长效机制。县委政法委将牵头建立平安特色小镇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通过适时督导落实工作进度,帮助基层提高创建水平。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五项”创建标准和自己的职能任务,提出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以便于制定考评办法。平安特色小镇创建纳入综治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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