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汛办﹝2014﹞12号文)要求,2016年1月7日,韶关市水务局组织有关单位对乳源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省水文局韶关水文分局、市三防办、市水务局、乳源县水务局、财政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分局、三防办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代表参加了竣工验收会议。
验收主持单位韶关市水务局组织水利、财政、气象、国土、水文、信息化等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委员会,通过现场抽查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听取参建各方有关工作汇报,观看现场成果演示,查阅有关资料并质询,经讨论研究后,验收委员会认为该项目已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工程质量合格,档案完整,资金使用符合制度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通过开展以建设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完善防御预案、宣传防御知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等非工程措施为主的建设,达到有效防御山洪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尤其是有效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切实提高了山洪灾害的防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