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继续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创建工作,我局结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核心,以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手段,以大中型餐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本县的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作。力争在一年内全县高风险的重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实施“明厨亮灶”、全县学校食堂全部实施“明厨亮灶”。
二、工作内容
实施“明厨亮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视频监控式“明厨亮灶”。在餐饮服务单位厨房内的食品加工制作环节(包括切配、烹调、备餐等)、餐用具的清洗消毒、食品贮存等关键区域内安装标清以上(含标清)监控设备,将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通过视频信号传输到就餐场所或方便社会公众观看的展示平台(包括网站、手机APP等)进行播放;二是透明式“明厨亮灶”。建设开放式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推拉门式厨房,使消费者能够直接或通过透明玻璃看到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餐饮加工的关键过程。要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食品库房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方式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消费者可以直观地看到厨房的环境卫生状况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食品操作场所的工作状况,真实了解餐饮单位人员健康培训、清消保洁、索证索票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真实状况,对不符合操作规范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规范经营和诚信自律经营,推进餐饮行业全面升级改造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推进实施“明厨亮灶”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县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明厨亮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县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组织,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二)严格监督,强化措施。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监督指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二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点内容,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三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四是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示范单位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程、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宣传培育力度,优先推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者了解“明厨亮灶”工程的内容、意义和目标,形成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参与,积极改造的良好态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依法进行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对“明厨亮灶”实施较好的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和鼓励,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调动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体带动餐饮业的健康发展。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我们将定期收集推进平安餐饮“明厨亮灶”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从下一季度起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动态(6月29日、9月29日,12月10日前报,其中6月报半年总结、12月报年终总结)。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